⒈ 谓弃恶为善。
引《书·康诰》:“若有疾,惟民其毕弃咎。”孔 传:“如欲去疾,治之以理,则惟民其尽弃恶修善。”《后汉书·章帝纪》:“诸以前妖恶禁錮者,一皆蠲除之,以明弃咎之路。”
(动)放弃;扔掉。
(1)(名)过失;罪:~由自取。(2)(动)怪罪;处分:既往不~。(3)(形)凶:体~(吉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