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财产、物品的原来的所有者。
例物归原主。
英original proprietor;
⒈ 原来的所有者,旧主。
引清 王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卖身旗下》:“若止背主投旗,审无挟制勒索者,交还原主。”
洪深 《劫后桃花》六五:“该具呈人自称原主,屡请发还;迄又未遵批,将方单契纸等呈署候验。”
徐迟 《火中的凤凰》:“原来此人说的,什么只借三天,匆匆过目,早已归还原主,全是鬼话。”
⒈ 拥有所有权的人。
引《福惠全书·卷一八·刑名部·逃人》:「若止背主投旗,审无挟制勒索者,交还原主。」
例如:「物归原主」。
(1)(形)最初的;开始的:~始|~人|~生动物。(2)(形)原来;本来:~地|~作者。(3)(形)没加工的:~棉|~煤|~油。(4)(Yuán)姓。(5)(动)原谅:情有可~。(6)(名)宽广平坦的地方:平~|高~|草~。(7)同“塬”。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6. 预示:早霞主雨。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9.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