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数人或数机关会同处理某项问题所发出的文书,多由一人或一机关领导起草,起草此稿者称为主稿。
英chief drafter;
⒈ 负责起草稿件。
引清 李伯元 《南亭笔记》卷十六:“仁和 如劾 南皮,己当代为主稿。”
⒉ 两个机关以上共同办理的公事,行文由一个机关负责起草,谓之主稿。
⒈ 多数人或几个机关会同办理的公事,由一个人或一个机关起草,称为「主稿」。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6. 预示:早霞主雨。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9. 姓。
(1)(名)〈书〉谷类植物的茎:~荐。(2)(名)(~儿)稿子:手~|定~|~纸|打个~儿|心里也没有个~儿(心中无数)。(3)(名)外发公文的草稿:拟~|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