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不遗弃;不嫌弃。
⒈ 不遗弃;不嫌弃。
引《诗·小雅·伐木序》:“亲亲以睦,友贤不弃,不遗故旧,则民德归厚矣。”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又得遇卿不弃,今日成此良缘,真恩上加恩。”
清 李渔 《蜃中楼·双订》:“小生有个朋友,姓 张 名 羽 ……青年未娶,若还令妹不弃,待小生作伐何如?”
⒈ 不厌弃、不嫌弃。
引《三国演义·第三回》:「公若不弃,布请拜为义父。」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六》:「便做道我姪不弃,姪媳妇定嫌憎的。」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动)放弃;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