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郡公主。
⒈ 郡公主。 晋 始置。 唐 制太子之女为郡主。 宋 沿 唐 制,而宗室女亦得封郡主。 明 清 则亲王女为郡主。
引《世说新语·贤媛》“桓公 武 平 蜀,以 李势 妹为妾” 南朝 梁 刘孝标 注引《妒记》:“桓 平 蜀,以 李势 女为妾,郡主凶妒。”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宗室女封郡主者,谓其夫为郡马。”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一:“亲王女为和硕格格,汉文称郡主。”
⒈ 周时与天子同姓的诸侯之女。因其结婚时,由郡为之主婚,故称为「郡主」。
引《幼学琼林·卷二·外戚类》:「郡主、县君,皆宗女之谓。」
《三国演义·第五五回》:「郡主自幼好观武事,严毅刚正,诸将皆惧。」
(名)古代的行政区划;比县小;秦汉以后;郡比县大:~县|会稽~|秦分天下为三十六~。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6. 预示:早霞主雨。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9.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