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淳熙六年(金大定十九年)
五月,甲子,提领封桩库阎苍舒言封桩库钱贯断烂之数,乞对阅支遣,帝曰:“钱积之久,必致贯朽。”赵雄曰:“陛下未尝一毫妄取于民,而府库充足。”帝曰:“朕不敢妄取,所以有此,待缓急之用也。”
戊辰,秘书省言:“故事,明堂大礼,太史局合差奏祥瑞官一员。”帝曰:“丰年为上瑞,不必遣官。”
庚午,蠲四川盐课十万缗。
丙戌,帝曰:“王佐以帅臣亲入贼巢,擒捕诛剿,与向来捕贼不同,书生中不易得也。”赵雄曰:“今日成功,皆出宸算。佐初止恃荆、鄂大军,陛下令将本路将兵、禁军、义丁、土豪,以之破敌,佐遂专用本路乡兵。非陛下明见万里,则佐成功必不如此之速。陛下必欲旌赏之,宜俟佐保明立功之人,先下准赏,然后及佐也。”旋擢佐显谟阁待制,徙知扬州。冯湛复元官。
是月,臣僚言:“诸路州郡截用上供钱物,初令度支点对驱磨,既而复令关帐司驱磨。然而关防渗漏之弊终不能革者,缘其间窠目不一,失于参照,州郡得以容奸。重叠申部,而逐部只是照应大案合催名色,径行销豁。今请令度支每岁置簿,如遇承降指挥截使名色钱物之数,所隶部分,候请州申到帐状,即关会度支回报,方许关帐司驱磨销豁。”从之。
六月,戊子朔,金诏更定制条。
甲午,建丰储仓。
丙申,诏特奏名毋授县令、知县。
戊戌,蠲郴州运粮丁夫今年役钱之半。
临安府勘到李显忠诸子师说等无礼于继母,其继母王氏,令其子师古行财,倾陷异母兄弟。帝曰:“师说兄弟呼母为侍婢,可谓悖礼。其母出财以倾之,亦岂为母之道!母子皆当抵重罪。朕念显忠昔日归朝,颇著劳效,今殁未久,不忍见其家门零落。朕欲悉赦罪,听其自新,庶几全母子之情。后或不悛,即置典宪。”己亥,诏有司一无所问。临安府追集师说等,宣奉恩旨保全显忠门户之意。王氏母子感泣,见者亦以手加额。帝曰:“此非独保显忠门户,亦有补于风教。”
辛亥,广西妖贼李接破郁林州,守臣李端卿弃城遁,遂围化州。命经略司讨捕之。端卿除名勒停,梅州编管。
是月,求四川遗书,以其不经兵火,所藏官书最多也。
秋,七月,癸亥,籍郴州降寇隶荆、鄂军。
荆、鄂副都统郭杲奏:“唐、邓自来积谷不多,襄阳自汉江以北,四向美田,民多蓄积。请密行措置,于秋成收储,以备缓急。”诏周嗣武、刘邦翰广行收籴,其合用仓廒,相度措置。
辛未,金有司奏拟赵王子实古纳人从,金主不许,谓宰相曰:“儿辈尚幼,若奉承太过,使侈心滋大,卒难节抑,此不可长。诸儿入侍,当其语笑娱乐之际,朕必渊默,莅之以严,庶其知朕教诫之意,常畏惧而寡过也。”
中书舍人郑丙言:“近来卿监丞、簿,悉除史官、馆职,学馆、书局,员数颇多;监司、郡守差至三政,参议、通判添差相踵,归正、使臣养老将息,填满诸郡。东宫彻章,秘书省进书、讲官、宫僚及预修官吏,赏之可也,下至杂流厮役、监门逻卒,亦皆沾赏,曰就龙日久,曰应奉有劳;开一河道,修一闸堰,横被醲赏。欲行裁抑。”诏曰:“丙子言是也。赏行除授,积累既多,不即以闻,岂所望于忠益耶!可札付给、舍。”给事中王希吕、兼权中书舍人李本等皆以失职待罪,帝曰:“谓无罪则不可,放罪则丙不自安,今依旧供职。”
金密州民许通等谋反,伏诛。
甲申,臣僚言:“旧制,凡内外官登对者,许用札,其馀则前宰职、大两省官以上许用札,以下并用奏状。近年它司内郡应用奏状者,或以札子上尘乙览,其间往往诋讦前政,陈说己能,不知大体。请申严有司,应帅、漕、郡守、主兵官,如事涉兵机,许用札子;其馀若不如式,则令退还。并稽考臣僚章奏,如于公事之外辄以私事渎听者,略赐施行,则人知儆畏,各安其分。”从之。
是月,赵雄等上《会要》。
沿海制置司参议官王日休进《九丘总要》,送秘书省看详;言其间郡邑之废置,地理之远近,人物所聚,古迹所在,物产所宜,莫不详备。诏特迁一官。
八月,戊子,重修敕令所言旧时驮马、舟船契书收税,帝曰:“此等不可删,删之,恐后世有算及舟车之害。”
庚寅,罢诸路监司、帅守便宜行事。
壬辰,金右丞相石琚致仕。诏以一孙为閤门祗候。琚即命驾归乡里。久之,金主谓宰臣曰:“知人最为难事。近来左选多不得人,惟石琚为相时,往往举能其官;左丞伊喇道,参政钮祜禄额特勒,举右选颇得之。朕常以不能遍识人材为不足,此宰相事也。左右近侍虽常有言,朕未尝轻信。”
先是湖南漕臣辛弃疾,奏官吏贪求,民去为盗,乞先申饬,续具案奏,帝手诏付弃疾曰:“凡所言在已病之后而不能防于未然之前,其原盖有三焉:官吏贪求而帅臣、监司不能按察,一也;方盗贼窃发,其初甚微,而帅臣、监司漫不知之,坐待猖獗,二也;当无事时,武备不修,务为因循,兵卒例皆占破,一闻啸聚,而帅臣、监司仓皇失措,三也。国家张官置吏,当如是乎!且官吏贪求,自有常宪,无贤不肖皆共知之,岂特喋喋申谕耶!今已除卿帅湖南,宜体此意,行其所知,无惮豪强之吏,当具以闻。朕言不再,第有诛赏而已。”
戊戌,金以大观钱当五用。
辛丑,敕令所言绝户之家财,许给继绝者以三千贯,如及二万贯奏裁,帝命删之,曰:“国家财赋,取于民有制。今若立法,于继绝之家,其财产及二万贯者裁奏,则是有心利其财物也。”
壬寅,以知楚州翟畋过淮生事,夺五官,筠州居住。
丙午,金济南民刘溪忠谋反,伏诛。
九月,庚申,徐存乞宫观,帝曰:“徐存胸中狭隘,不耐官职。向因轮对,尝识其人,可与宫观。”赵雄等曰:“陛下知人之明,臣下经奏对者,辄知其为人,一字褒贬,无不曲尽。”帝曰:“立功业,耐官职,须有才德福厚者能之。荀卿曰:‘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朕每于臣下,观其形以知其命,听其言以察其心。相形论心,盖兼用之。”
癸亥,金主秋猎。
丙寅,敕令所言捕盗不获,应决而愿罚钱者听,帝曰:“捕盗不获,许令罚钱而不加之罪,是使之纵盗受财也。”
丁卯,进监司及知、通纳无额上供钱赏格。帝曰:“祖宗时,取于民止二税而已。今有和买及经总制等钱,又有无额上供钱,既无名额,则是白取于民也。又立赏以诱之,使之多取于民,朕诚不忍,可悉删去。”帝又曰:“朕不忘恢复,欲混一四海,效唐太宗为府兵之制,国用既省,则科敷民间诸色钱务,可悉蠲免,止收二税以宽民力耳。”
辛未,大飨明堂,复奏太祖、太宗配。自乾道以后,议者以德寿宫为嫌,止行郊礼。至是用李焘等议,复行明堂之祭,遂并侑焉。从祀百神,并依南郊礼例。
先是礼部奏:“前礼部侍郎李焘请行明堂礼,并录进典故一,熙宁五年,神宗问王安石曰:‘宗祀明堂如何?’安石曰:‘以古言之,太宗当宗祀,今太祖、太宗共一世,若迭配明堂,于事体为当。’神宗曰:‘今明堂乃祀英宗,如何?’安石曰:‘此乃误引严父之道故也。若言宗祀,则自前代已有此礼。’神宗曰:‘周公宗祀,乃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为祖,则明堂非以考配,明矣。’一,治平元年,知制诰钱公辅、知谏院司马光、吕诲之议曰:‘《孝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孔子以周公有圣人之德,成太平之业,制礼作乐,而文王适其父也,故引以证圣人之德莫大于孝,以答曾子之问;非谓夫凡为天子,皆当以其父配,然后为孝也。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五帝,此乃误认《孝经》之意而违先王之礼,不可为法也。’一,天章阁待制兼侍读李受,天章阁侍讲傅卞言:‘臣等以为严父者,非专谓考也。《孝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下乃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夫所谓天者,谓郊祀配天也;夫所谓帝者,谓五帝之神也;故上云“严父配天”,下乃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则父者,专谓后稷也。且先儒谓祖为王父,则知父者不专谓乎考也。’一,乾道六年,李焘为秘书少监兼权侍立官,奏:‘昊天四祭,在春曰祈谷,在夏曰大雩,在秋曰明堂,在冬曰圜丘,名虽不同,其实一也。太祖尝行大雩之礼于开宝,太宗再行祈谷之礼于淳化、至道,其礼并于圜丘。独明堂之制,皇祐二年,仁宗始创行之,嘉祐、熙宁、元丰、元祐、绍圣、大观、政和又继行之。太上建炎二年,既祀圜丘,绍兴元年,即祀明堂,以太祖、太宗并配,天地神祗并飨,统祚绵永。陛下临御之三年,既亲祈谷,七年祀圜丘。窃谓明堂之礼,合宜复行,远稽祖宗故事,近遵太上慈训,实为当务之急。’淳熙三年三月,焘因转对,又申前请。”是岁,遂诏礼官、太常群议而举行之。
癸未,诏:“福建、二广卖盐,毋擅增旧额。”
金主还都。
冬,十月,乙酉朔,蠲连州被寇民租。
辛卯,金西南路招讨使哲典,以赃罪伏诛。
辛丑,除绍兴府逋赋五万馀缗。
戊申,广西妖贼平。
十一月,乙卯朔,帝制《用人论》,深原用人之弊及诛赏之法,赵雄等乞宣示,帝曰:“此论欲戒饬臣下趋事赴功而已,岂为卿等设耶!”
辛酉,裁宗子试法。
壬戌,金改葬昭德皇后于坤厚陵,诸妃祔焉。
初,金主自济南改西京留守,过良乡,使鲁国公主葬后于宛平县之土鲁原。至是改葬大房山,太子允恭徒行挽灵车。是日,大赦。
癸亥,帝曰:“义仓米专备水旱以济民,今连岁丰稔,常平米正当趁时收籴。可严行,以先降指挥催诸路以常平钱尽数籴米。”时诸路未尽申到故也。
壬申,金主如河间冬猎。
癸酉,帝谕曰:“近蒙太上赐到倭松,真如象齿,已于选德殿侧盖成一堂。”赵雄等曰:“陛下不因太上赐到良材,亦未必建此堂也。”帝曰:“朕岂能办此!木植乃太上之赐,近尝谢太上,因奏来春和暖,欲邀请此奉觞,太上已许临幸。”雄曰:“陛下平时,一椽、一瓦未尝兴作;及蒙太上皇帝赐到木植,即建此堂,此谓俭而孝矣。”
戊寅,右正言黄洽论赏罚必欲当理,帝曰:“赏罚自是欲当。然朕有一言:夫矫枉而过直,则复归枉矣;故矫枉至于直可也,过于直亦不正也。猛本所以济宽,然过于猛则不可,盖过于猛则人无所措手足;济宽而过于猛,犹矫枉而过其直也。惟立表亦然,所立正则其影直,所立过中则影亦随之。朕守此甚久,一赏一罚,决不使之过。”赵雄等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此舜事也。”帝曰:“中者,朕朝夕所常行。譬之置器适当,乃合于中,若置之失宜,则非中矣。朕之于臣下,初无喜怒好恶。尝于禁中宣谕左右曰:‘朕本自无赏罚,随时而应,不得不赏罚耳,初无毫发之私也。’又常守‘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两语,故虽平日所甚亲信,苟有过失,必面戒之。而疏远小臣,或有小善寸长,则称奖之。”雄曰:“雨露之所生成,雪霜之所肃杀,天岂有心于其间哉!”
壬午,诏:“宗室有出身人,得考试及注教授官。”
癸未,金主还都。
十二月,丙戌,颁《重修敕令格式》。
己亥,刑部尚书谢廓然奏:“二广缘去朝廷既远,旧多烟瘴,又见摄官官差之文,县或有阙,监司、守臣辄差校、副尉摄,参军、助教权摄。”帝曰:“远方用此曹权县,细民何负!可令按劾。”
诏:“自今鞫赃吏,后虽原贷,毋以失入坐狱官。”
辛亥,蠲临安征税百千万缗。
知舒州赵子濛,奏本州支使邹如愚、司理赵善劬荒废职事,帝曰:“官无高卑,皆当勤于职事。”又曰:“朕于机务之暇,只好读书。惟读书则开发智虑,物来能名,事至不惑,观前古之兴衰,考当时之得失,善者从之,不善者以为戒。每见叔世之君,所为不善,使人汗下,几代其羞。且如唐季诸君,以破朋党、去宦官为难,以朕思之,殊不难也。凡事只举偏补弊,防微杜渐,销患于冥冥,若待显著而后治之,则难矣。”
是月,臣僚请会计财用之数为《会计录》,帝曰:“向者欲为此录,缘户部取于州县为经总制钱者,色目太多,取民太重。若遽蠲则妨经费,须它日恢复之后,使民间只输二税,其馀名色乃可尽除之。”
赵雄荐太学正安阳刘光祖试馆职。光祖对策,论科场取士之道,帝批其后,略曰:“用人之弊,患君不能择相而相不能择人,每除一人,则曰此人中高第,真佳士也,终不考其才行。国朝以来,过于忠厚,宰相而误国,大将而败军,未尝诛戮。要在君心审择相,相必为官得人,懋赏立乎前,严诛设于后,人才不出,吾不信也。”
御笔既出,中外大耸,议者谓曾觌视草,为光祖甲科及第发也。帝遣觌持示史浩,浩曰:“唐、虞之世,四凶止于流窜,而三考之法,不过黜陟幽明。诛戮大臣,乃秦、汉法耳。太祖制治以仁,待臣下以礼,迨仁宗而德化隆洽,此祖宗良法也。圣训则曰‘过于忠厚’,夫忠厚岂有过哉!臣恐议者以陛下颁行刻薄之政,归过祖宗,不可以不审也。”赵雄亦为帝言:“帝相如司马光,恐非懋赏能诱,严诛能胁。”帝悔之,乃改削其词,宣付史馆。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淳熙七年(金大定二十年)
春,正月,甲寅朔,临安尹进府城内外及诸县放免牧税及用内帑等钱对补之数。帝曰:“朕于内帑无毫发妄用,苟利百姓,则不惜也。”
戊午,金定试令史格。
乙丑,刘焞以平李接功,擢集英殿修撰,将佐、幕属吏士进官、减磨勘年有差。
己巳,金主如春水。
丁丑,金以玉田县行宫之地偏林为御林,大淀泺为长春淀。
己卯,诏:“京西州军并用铁钱及会子,民户铜钱,以铁钱或会子偿之;二月不输官,许告赏。”
庚辰,蠲淮东民贷常平钱米。
二月,癸未朔,知镇江府曾逮言开新河以便行舟,帝曰:“扬子江至险,不可舣舟。”赵雄言:“镇江舟船辐凑,前此纲运客船漂溺不少。”帝曰:“多开河道,诚善政也。”
辛卯,魏王恺薨于明州,年三十五。恺宽慈,为帝深爱,虽出于外,心每念之,赐赉不绝。及薨,帝泫然曰:“向所以越次建储者,正为此子福气差薄耳。”谥惠宪。恺治邦有仁声,明州父老乞建祠立碑以纪遗爱。
乙未,诏广西兵校五百人隶提刑司。
乙巳,封子栋为安定郡王。
丙午,帝谓宰臣曰:“察官迩来所察甚有补于事。”赵雄曰:“事之大者论之,小者察官察之,则吏治毕举,官邪悉去矣。”
丁未,金主还都。
甲申,右文殿修撰张栻卒。栻病且死,犹手疏劝帝亲君子,远小人,信任防一己之偏,好恶公天下之理。邸吏以庶僚不得上遗表,却之,帝迄不见也。
栻勇于从义,每进对,必自盟于心,不以人主意向,辄有所随顺。帝尝言仗节死义之臣难得,栻对:“当于犯颜敢谏中求之。若平时不能犯颜敢谏,它日何望其仗节死义!”帝又言难得办事之臣,栻对:“陛下当求晓事之士,不当求办事之臣。若但求办事之臣,则它日败陛下者,未必非此人也。”帝后闻其殁,嗟悼之。
三月,丙辰,兵部措置武举补官差注格法。帝曰:“武举本欲举将帅之才。今前名皆令从军,以七年为限,则久在军中,谙练军政,将来因军功擢为将帅,庶几得人。”
己未,金主诏:“有罪犯被问之官,虽遇赦不得复职。”
壬辰,诏举贤良。
乙丑,金诏免中都、西京、河北、山东、河东、陕西路去年租税。
庚午,驾诣德寿宫,迎太上皇、太上皇后至大内,开宴于凌虚阁下。帝再拜,捧觞上寿。从至翠寒堂,栋宇不加丹蒦。帝曰:“凡此巨材,一椽已上,皆由赐畀,且莹洁无节目,所以更不彩饰。”酒数行,至堂中路石桥少憩,帝捧觞,太上、寿圣皆釂饮,帝亦满引。帝奏曰:“苑囿池沼,久已成趣,仰荷积累之勤,臣何德以甚堪之!”上皇曰:“吾儿圣孝,海内无事垂二十年,安得为无功!”
癸酉,臣僚言:“今京西路钧、房州水陆入川商旅、军兵,附带铜钱入金州、利州甚多。金州为川口,与川商接境,旧止用交子、铁钱,今乃兼用铜钱。乞下四川总所委利路漕臣置场于金州,给以交子,兑换官私铜钱,发赴湖广总所桩管。”从之。
丁丑,诏:“诸州招补军籍之阙,自今岁以为常。”
己卯,帝问:“《三朝宝训》几时进读终篇?”史浩、周必大等曰:“陛下日御前后殿,大率日旰方罢朝,只日又御讲筵,恐劳圣躬。”帝曰:“朕乐闻祖宗谟训,日尽一卷,亦未为多。虽只日及休暇,亦当特坐。”自是每讲读,帝必随事咨询,率漏下十刻无倦。
夏,四月,丙戌,赵雄等上《仁宗、哲宗玉牒》。
丁亥,金定冒廕罪赏。
己亥,金太宁宫火。
癸卯,知南康军硃熹疏言:“天下之大务,莫大于恤民;恤民之本,又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纪纲。
“今民贫赋重,若不讨理军实,去其浮冗,则民力决不可宽。惟有选将吏,核兵籍,可以节军费;开广屯田,可以实军储;练习民兵,可以益关备。今日将帅之选,率皆膏梁子弟,厮役凡流,所得差遣,为费已是不赀,到军之日,惟事裒敛刻剥以偿债负。总馈饷之任者,亦皆倚附幽阴,交通货赂,其所驱催东南数十州之脂膏骨髓,名为供军,而辇载以输权幸之门者,不可以数计。然则欲讨军实以舒民力,必令反前所为,然后可革也。军籍既核,屯田既成,民兵既练,州县事力既舒,然后禁其苛敛,责其宽恤,庶几穷困之民,得保生业,无复流移漂荡之患也。
“所谓其本在于正心术以立纪纲者,盖天下之纪纲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术公平正大,无偏党反侧之私,然后纪纲有所系而立;君心不能以自正,必亲贤臣,远小人,讲明义理之归,闭塞私邪之路,然后乃可得而正。今宰相、台、省、师傅、宾友、谏诤之臣,皆失其职,而陛下所与亲密谋议者,不过一二近习之臣。此一二小臣者,上则蛊惑陛下之心志,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而说于功利之卑说,不乐庄士之谠言而安于私亵之鄙态;下则招集天下士大夫之嗜利无耻者,文武汇分,各入其门,所喜则阴为引援,擢置清显,所恶则密行訾毁,公肆挤排。交通货赂,则所盗者皆陛下之财;命卿置将,则所窃者皆陛下之柄;陛下所谓卿、相、师傅、宾友、谏诤之臣,或反出入其门墙,承望其风旨。其幸能自立者,亦不过龌龊自守,而未尝敢一言斥之;其甚畏公议者,乃略能警逐其徒党之一二,既不能深有所伤,而终亦不敢明言以捣其囊橐窟穴之所在。执成威立,中外靡然向之,使陛下之号令黜陟,不复出于朝廷,而出于此一二人之门;名为陛下之独断,而实此一二人者阴执其柄。盖其所坏,非独坏陛下之纪纲,乃并为陛下所以立纪纲者而坏之,则民又安可得而恤,财又安可得而理,军政何自而复,宗庙之仇又何时而可雪耶!”
帝读之,大怒,谕赵雄令分晰。雄言于帝曰:“士之好名者,陛下疾之愈甚,则人之誉之者愈众,无乃适所以高之!不若因其长而用之,彼渐当事任,能否自见矣。”帝以为然,乃置不问。
甲辰,黎州五部蛮犯盘陀砦,兵马都监高晃以绵、潼大军与战,败走。蛮人深入,大掠而去。
乙巳,金主谓侍臣曰:“女直官多谓朕食用太俭,朕谓不然。夫一食多费,岂为美事!贵为天子,能自节约,正自不恶也。朕服御或旧,常使浣濯,至于破碎,方用更易。向时帐幕长用涂金为饰,今则不尔。但使足用,何事纷华也!”
己酉,芮辉言:“吏部选法,小使臣遭丧不解官,给假百日。请除沿边职任及杂流出身人仍依旧限,此外如廕补子弟,宜守家法;取应宗室、武举出身之数,皆自科举中来,合遵三年之制。”帝从之,曰:“小使臣多是从军或杂流出身及沿边职任,所以不以礼法责之。其廕补子弟、取应宗室、武举人,岂可不遵三年之制!”
庚戌,金主如金莲川。
五月,丙寅,金中都地震,生黑白毛。
戊辰,以吏部尚书周必大参知政事,刑部尚书谢廓然签书枢密院事。
帝谓必大曰:“执政于宰相,固当和而不同,前此宰相议事,执政更无语,何也?”必大对曰:“大臣自应互相可否。自秦桧当国,执政不敢措一词,后遂以为当然。陛下虚心无我,人臣乃欲自是乎!惟小事不敢有隐,则大事何由蔽欺!”帝深然之。
己卯,申饬书坊擅刻书籍之禁。
六月,壬辰,五部落再犯黎州,制置司钤辖成光延战败,官军死者甚众,提点刑狱、权州事折知常弃城遁。甲午,制置司益兵,遣都大提举茶马吴总任平之。
诏:“监司、郡守,所属官或身有显过而政害于民者,即依公按刺;或才不胜其任而民受其弊者,亦详其不能之状,俾改祠禄,不得务从姑息。至有民讼方行按劾,若廉察素明而的知其兴讼不当者,则当为别白是否,以明正其妄诉之罪,不得一例文具举觉。”从太府丞钱象祖请也。
乙未,帝谕赵雄等曰:“大臣能持公道,思其艰,图其易,斯尽善矣。”雄等曰:“居常以尽公相告戒,若曲徇亲旧之情,不过得其面誉,安能胜众人之毁也!”帝曰:“曲徇于人,所悦者寡,不悦者众,及招人言,亲旧虽能致力,不惟无益于国,亦殊不利于身。岂若一意奉公,保无后患!较其利害,孰得孰失耶?”
壬寅,秘书郎李巘言:“太平兴国元年,诏学究兼习律令而废明法科,至雍熙二年,复设明法科,以三小经附,则知祖宗之意,未尝不使经生明法,亦未尝不使法吏通经也。宜略仿祖宗旧制,使试大法者,兼习一经及小经义共三道为一场。”帝曰:“古之儒者,以经术决疑狱,若从俗吏,必流于深刻,宜如所奏。然刑与礼相为用,且事涉科举,可令礼部条具来上。”既而礼部请第四场经义,大经一,小经二,从之。
丁未,三省言:“去岁丰稔,今岁米贱,所在和籴告办,仓廪盈溢。其江东诸路上供米,初令就近赴金陵、镇江仓,今两处守臣,皆云无可盛贮,乞依旧发赴行在丰储西仓。”帝曰:“丰年蒙天祐,惟当增修德政耳。”
是月,秘书郎赵彦中疏言:“士风之盛衰,风俗之枢机系焉。且以科举之文言之,儒宗文师,成式具在;今乃祖性理之说,以浮言游词相高。士之信道自守,以《六经》、圣贤为师可矣,今乃别为洛学,饰怪惊愚,外假诚敬之名,内济虚伪之实,士风日敝,人材日偷。望诏执事,使明知圣朝好恶所在,以变士风。”从之。
秋,七月,癸丑,诏:“二广帅臣、监司,察所部守臣臧否以闻。”
壬申,移广西提刑司于郁林州。
甲戌,杜民表乞罢总领漕司营运,帝曰:“朕欲罢此久矣。内外诸军,添给累重之人,每岁不过三十馀万缗,别作措置支给。”于是诏:“两淮、湖广、四川总领所,两浙、四川转运司营运并罢。”
八月,甲申,以祷雨未应,诏职事官以上各实封言事。是夕,雨。
校书郎罗点上封事言:“今时奸谀日甚,议论凡陋。无所可否,则曰得体;与时浮沈,则曰有量;众皆默,己独言,则曰沽名;众皆浊,己独清,则曰立异。此风不革,陛下虽欲大有为于天下,未见其可也。自旱为虐,陛下祷群祀,赦有罪,曾不足以感动天心;及朝求谠言,夕得甘雨,天心所示,昭然不诬。独不知陛下之求言,果欲用之否乎?如欲用之,则愿以所上封事反核详熟,当者审而后行,疑者咨而后决,如此,则治象日著而乱萌自消矣。”
初,求言之诏将下,宰相谓此诏一下,州县必乞赈济,何以应之,约周必大同奏止其事,必大曰:“上欲通下情,而吾侪阻隔之,何以塞公论!”乃止。
梁李衔乞宫观,帝曰:“此人不正,近尝贻书内侍,啖之以利,内侍以其书缴。”赵雄曰:“{执曰}御之官,皆知清白,不敢徇私,化行之效也。”
辛巳,金主秋猎。
己丑,臣僚言沿边人盗贩解盐,私入川界侵射盐利,诏兴州、光元府都统司,开具禁止事件以闻。既而吴挺言已立赏钱,出榜行下沿边屯戍统兵官,严行缉捕,从之。
辛卯,臣僚言:“执政、台谏之臣,身居要地而子孙从仕远方,监司、郡守趋承从风而靡于四方,观瞻所损甚大。请今后见任执政、台谏子孙,并与祠庙差遣,特许理为考任。”从之。
己亥,帝谓辅臣曰:“漕河犹未通行,闻平江府月供阙米,皆雇夫陆运,当此秋旱,深恐劳民。可权于百司内支供,虽糙无害,它时水生,却令并输。”
甲辰,五部落犯黎州,左军统领王去恶拒却之。折知常重赂蛮帅,使之纳款。
庚寅,端明殿学士致仕黄中卒,谥简肃。中病革,遗表犹以山陵钦宗梓宫为言,以人主之权不可假之左右为戒。
置湖南飞虎军,帅臣辛弃疾所创也;寻诏拨隶步军司,遇盗贼窃发,专听帅臣节制,仍以一千五百人为额。
九月,壬戌,金主还都。
癸亥,诏:“每日常朝,可同后殿之仪,不必称丞相名。”赵雄辞曰:“君前臣名,礼也,臣岂敢当此!”帝曰:“苏洵尝论此,谓名呼而进退之,非体貌大臣。丞相不须多辞。”续又诏:“除朝贺并人使在庭依议,其馀并免宣名;内枢密使日参,如遇押班,亦免宣名。”
丙寅,诏:“知县成资,始听监司荐举。”
壬申,禁诸路遏籴。
诏:“印会子百万缗,均给江、浙,代纳旱伤州县月桩钱。”是岁,二浙、江东、西、湖北、淮西伤旱,检放并赈济,计合二百万缗斛。
先是帝谕宰执曰:“近来会子与见钱等。”赵雄等曰:“曩时会子轻矣。圣虑深远,不复增印,民间艰得之,自然贵重。又缘金银有税钱,费携带,民间尤以会子为便,却重于见钱也。”帝曰:“朕若不爱惜会子,散出过多,岂能如今日之重耶!”
冬,十月,庚辰朔,金诏:“西北路招讨司,每进马驮鹰鹘等,辄率敛部内,自是并罢之。”
壬午,金主谓宰臣曰:“山后之地,皆为亲王、公主权势之家所占,转输于民,皆由卿等察之不审。朕亦知察问细微非人君之体,以卿等殊不用心,故时或察问;卿等当尽心勤事,无令朕之烦劳也。”
明州观察使张说卒。拟赠承宣使,与恩泽。帝曰:“前日给事陈岘驳其致仕转官,今得毋再致人言乎?”赵雄言:“朝廷行事,与台谏不同。朝廷须稍从宽,台谏当截然守法,不可放过,乃为称职。”帝以为然。
乙未,胡元质言黎州五部落蛮纳降。赵雄等曰:“昨降旨谕,以彼如未屈伏,毋汲汲市马,使权常在我,自无能为,所谓明见万里。”帝曰:“蛮人欲进马三百匹并献珊瑚等乞盟。朕已令密院发金字牌却其献,止许其互市。”
戊戌,金主谓宰臣曰:“凡人在下位,欲冀升进,勉为公廉,贤不肖何由知之!及其通显,观其施为,方见本心。如招讨泽恬,初任定州同知,继为都司,所至皆有清名,及为招讨,即不能固守。人心险于山川,诚难知也。”
壬寅,金主谓宰臣曰:“近读《资治通鉴》,编次累代废兴,甚有鉴戒。司马光用心如此,古之良史,何以过也!”
甲辰,金以殿前都点检表为御史大夫。
十一月,丁巳,金右丞伊喇道乞致仕,金主曰:“卿通习法令、政事,虽逾六十,心力未衰,未可退也。”乃除南京留守。
己未,知隆兴府张子颜言:“曩乾道之旱,江西安抚龚茂良有请,欲明谕州县,于赈济毕日按籍比较,稽其登耗而为守令赏罚,以此流移者少。今岁旱伤,欲乞许臣依茂良所请以议守令赏罚。”从之。
癸亥,黎州戍军伍进等作乱,折知常遁去。王去恶诱进等,诛之。
壬申,知南康军硃熹,请将今年苗米除检放外,有合纳苗米九千九百石,拨充军粮,帝曰:“南康旱伤,已拨米赈济矣。可更依所请。”赵雄曰:“圣德简俭,惟利百姓,则不惜内帑。”帝曰:“向来于内帑无妄用,上以奉二亲,下以犒军而已。”
癸酉,金以御史大夫襄为右丞。
乙亥,金主谓宰臣曰:“郡守选人,资考虽未及,廉能者则升用之,以励其馀。”
十二月,辛巳,金主谓宰臣曰:“岐国用人,但一言合意,便升用之,一言之失,便责罚之。凡人言辞,一得一失,贤者不免。自古用人,咸试以事,若止于奏对之间,安能知人贤否!朕取人,为众与者用,不以独见为是。”
庚寅,赵雄等上《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志》。
丙申,嗣濮王士輵薨。
戊戌,以新除成都府路提点刑狱禄东之权四川制置使,应黎州边事,随宜措置。
己亥,金河决卫州及延津京东埽,瀰漫至于归德府。诏南北两岸增筑堤,以捍湍怒。
癸卯,金授衍圣公孔总曲阜令,封爵如故。
是月,户部郎赵师B164言:“绍兴以来,赋入纲目浸多,中间虽将头子等窠名五十二项并入经总制起发,造帐供申,其后复添坊场宽剩、增添净利等窠名钱一十三项,又皆随事分隶户部五司;其为赋财则一,而所隶者五,莫相参照。乞于本部置总计司,以五司所隶钱物并归一处。”赵雄等寻请户部置总计辖司,帝曰:“五司分治而长贰总之,既有催辖司,若更立总计司,徒重复,无益也。”
是岁,江、浙、淮西、湖北旱,蠲租,发廪贷给;趣州县决狱,募富民赈济补民;故岁虽凶,民无流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