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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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酉,公之丧至自齐。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传】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

  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

  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

  秋,齐侯师于首止;子亹会之,高渠弥相。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

  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