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十力助他非。宋代。释印肃。把火烧天徒自疲,坚持十力助他非。烦恼息时全体是,速令直下发菩提。
《颂证道歌·证道歌》是宋代释印肃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将火烧天,却只自身疲劳,
坚持十种力量,助他人超越。
烦恼消散,众生皆成佛,
迅速传达,实现菩提境界。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证道的追求和修行的精神。作者以火烧天来比喻烦恼的燃烧,意味着修行者要勇敢地面对内心的纷扰和痛苦。然而,作者也提到了十种力量,这可能指的是十种修行法门或者修行的精神品质,可以帮助修行者超越自身的困境。当烦恼逐渐消散时,全体众生都能成佛,达到菩提的境界。诗中呼吁快速传达这一信息,让更多的人能够直接获得菩提的启示。
赏析:
这首诗词展现了佛教的修行理念和悲悯众生的情怀。通过火烧天的形象描绘了修行过程中的艰辛和困苦,同时强调了修行者要坚持十种力量的重要性。诗句简洁有力,表达了作者对修行者的鼓励和希望,同时也暗示了菩提境界的美好和众生解脱的愿景。整首诗气势磅礴,意境深远,具有强烈的宗教意味,对于佛教信徒或对修行道路感兴趣的人来说,具有一定的启示和感悟。
释印肃(一一一五~一一六九),号普庵,俗姓余,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二十七岁礼寿隆贤法师落发为僧,二十八岁受甘露大戒于宜春城北开元寺。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 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释印肃。释印肃(一一一五~一一六九),号普庵,俗姓余,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二十七岁礼寿隆贤法师落发为僧,二十八岁受甘露大戒于宜春城北开元寺。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 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