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法生。魏晋。释慧远。一心不生,万法无咎。木匠带枷,自作自受。有心无法,受报好丑。有法无心,天长地久。心生法生,乌飞兔走。心灭起灭,倒翻筋斗。口似鼓椎,眉如扫箒。
《偈颂一百零二首》是宋代释慧远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一心不生,万法无咎。
木匠带枷,自作自受。
有心无法,受报好丑。
有法无心,天长地久。
心生法生,乌飞兔走。
心灭起灭,倒翻筋斗。
口似鼓椎,眉如扫箒。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练而深刻的语言表达了几个重要的佛理观念。首先,诗中表达了"一心不生,万法无咎"的思想,即通过心无所执着,不生起贪瞋痴等妄念,就能达到超越一切法的境界。这是佛教中追求解脱和智慧的核心思想之一。
接着,诗中提到"木匠带枷,自作自受",意指人们的行为和选择会产生相应的果报,就像木匠自己带着枷锁一样,自作自受。这是佛教因果报应的概念,强调人们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承担相应的结果。
诗中还探讨了心与法的关系。"有心无法,受报好丑"意味着有了执著的心念,就会受到因果的约束,好坏的果报将随之而来。而"有法无心,天长地久"则表达了法(佛法)的本质超越了个人的心念,具有永恒和普遍的特性。
在后半部分的描述中,诗中使用了生灭、倒翻筋斗、口如鼓椎、眉如扫箒等形象的比喻,生动地描绘了心与法的关系。通过这些比喻,诗词传达了修行者在心与法的相互作用中,心念的变化和修行的阶段。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佛教的核心教义和修行观念,凝练而富有哲理。通过对心与法、因果报应等主题的探讨,慧远表达了追求内心解脱和智慧的重要性,以及修行者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在修行中经历不同的境界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