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受於天或可还

出自宋代陈普的《孟子·事天立命》,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suǒ shòu yú tiān huò kě hái,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穷理知天所性全,存而顺事没而安。
保全是理无容失,所受於天或可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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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理:深究事物的道理。
所性

《孟子·事天立命》是宋代诗人陈普所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穷理知天所性全,
存而顺事没而安。
保全是理无容失,
所受於天或可还。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对人生道理的深刻思考。诗中提到了知晓天命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当我们明白天所赋予的本性并全然遵从它时,我们才能够保持存续并顺应事物的变化而获得安宁。诗人强调了理性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坚守理性并不失去自我的情况下,我们才有可能重归天命所赐予的一切。

赏析:
这首诗词中融入了儒家思想的精髓,强调了人与天命的关系。诗人通过表达对天性的理解,强调了遵从天命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顺应天命,我们才能够保持安宁和平衡。诗中的"保全是理无容失"强调了要坚守理性,并将其视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诗人在最后一句"所受於天或可还"中,传达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即通过顺应天命,我们有可能重获天赋给我们的一切。

这首诗词在表达个体与宇宙的关系上,强调了人应当遵循天命、顺应宇宙的思想。它提醒人们要保持内心的平衡和秩序,以实现个人的安宁和和谐。同时,它也暗示了人们在遵从天命的过程中,可以找回自己失去的东西,实现心灵的回归。整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表达了深刻的哲理,给人以启发和思考。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陈普

陈普(公元一二四四年至一三一五年)生于宋理宗淳祐四年,卒于元仁宗延祐二年,年七十二岁。居石堂山。入元,隐居教授,从学者数百人。三辟为本省教授,不起。当聘主云庄书院。晚居莆中,造就益众。普著述有石堂遗稿四卷,《四库总目》行于世。...

陈普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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