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烛相随御史来。宋代。孔武仲。忆初怀诏下天街,红烛相随御史来。场屋喜遵新定格,朝廷思见已成材。诛锄险异归平坦,洗濯英华出草莱。文藻诸生皆足用,更期儒行比骞回。
《试院书事呈子骏明叔三篇》是宋代孔武仲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忆初怀诏下天街,
回忆起最初怀着受命下行到天街的心情,
红烛相随御史来。
红烛照亮着,御史随行而来。
场屋喜遵新定格,
新定格的场屋令人欣喜,
朝廷思见已成材。
朝廷盼望着我已经成为有才华的人。
诛锄险异归平坦,
消除荆棘,使困难变得平坦,
洗濯英华出草莱。
洗去尘垢,优秀的才华在草莱中展现。
文藻诸生皆足用,
才华出众的学子都是有用之才,
更期儒行比骞回。
还期望能以儒家道德行为标杆,与骞回相比。
这首诗词以述说者回忆起初次受命下行到天街的经历为开端,描绘了红烛照亮的场景和御史的陪同。接着,诗人表达了对新定格的场屋的喜悦,并表示自己已成为朝廷所期待的有才华之人。
随后的两句描述了消除困难和展现才华的意象,通过诛锄险异和洗濯英华的描写,表达了将困难化解为平坦和将才华展现出来的愿景。
最后两句表达了诗人对才华出众的学子的赞赏,并希望自己能以儒家道德为准则,与古代贤人骞回相比较。
整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描绘了作者在历经困难后,取得成就并受到朝廷赞许的情景。同时,也透露出对儒家道德和学识的追求,展现了作者对儒家传统的尊重和崇高的理想追求。
(1041—1097)宋临江新淦人,字常父。孔文仲弟。仁宗嘉祐八年进士。哲宗元祐初,历秘书省正字、集贤校理、国子司业。四年,为著作郎,论科举之弊,诋王安石《三经新义》,请复诗赋取士,又欲罢大义而益以诸经策。拜中书舍人,直学士院。八年,擢给事中,迁礼部侍郎,以宝文阁待制知洪州。坐元祐党夺职,居池州卒。与兄孔文仲、弟孔平仲以文声起江西,时号三孔。有《诗书论语说》、《金华讲义》、《芍药谱》、《内外制》、《杂文》、《宗伯集》(编入《清江三孔集》)。...
孔武仲。(1041—1097)宋临江新淦人,字常父。孔文仲弟。仁宗嘉祐八年进士。哲宗元祐初,历秘书省正字、集贤校理、国子司业。四年,为著作郎,论科举之弊,诋王安石《三经新义》,请复诗赋取士,又欲罢大义而益以诸经策。拜中书舍人,直学士院。八年,擢给事中,迁礼部侍郎,以宝文阁待制知洪州。坐元祐党夺职,居池州卒。与兄孔文仲、弟孔平仲以文声起江西,时号三孔。有《诗书论语说》、《金华讲义》、《芍药谱》、《内外制》、《杂文》、《宗伯集》(编入《清江三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