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盘之异

出自宋代项安世的《盘居六章》,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fěi pán zhī yì,诗句平仄:仄平平仄。
渐以中上,屯以正行。
匪盘之异,惟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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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行,惟物

《盘居六章》是宋代诗人项安世的作品。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渐以中上,屯以正行。
不是盘旋的奇异,而是物之情感。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一种追求平衡和正直的态度。诗人用“渐以中上”来形容自己的境遇,意味着他在逐渐获得一种较高的地位或成就。而“屯以正行”则表达了他坚定追求正义和诚实的决心。整首诗词通过对自己处境和行为的描述,传达了一种勇于追求真理和实现自我价值的精神。

赏析:
《盘居六章》这首诗词简洁而富有哲理。诗人运用了渐进和屯聚的比喻,将自己的境遇与行为联系起来,展示了一种追求卓越和正直的品质。通过使用“盘居”一词,诗人突出了自己在追求成功和卓越的过程中并不追求曲折和迂回,而是以坚定的态度直面现实。他强调了自己不同凡响的生活态度,将自己与常人区分开来。

诗中的“惟物之情”一句表明诗人对物质世界的情感和关注。这句话暗示了诗人对人世间事物和情感的洞察力和理解。他不仅关注自身的境遇和行为,也关注社会和人性的层面。这种对物之情感的表达,使诗词在表达个人追求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社会意义。

总的来说,项安世的《盘居六章》通过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追求卓越和正直的态度,同时也关注人性与社会。这首诗词展示了诗人对现实的坚守和对真理的追求,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启示意义。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项安世

项安世(1129--1208),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进士,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任秘书省(管理皇家典籍)正字,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宁宗庆元元年出通判池州,开禧二年(1206年)起知鄂州,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及后以太府卿终其官职。庆元年间因谪居江陵,足不出户,专事研究,于《左传》、《周易》诸经皆有见解,项安世自谓其学得自程颐《易传》,纪晓岚评价:“安世之经学深矣,何可轻诋也。”嘉定元年(1208年)卒。有《周易玩辞》十六卷、《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其生平可见于《馆阁续录》、《宋史》。...

项安世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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