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暗惟知事鬼神。宋代。陈著。高明所志希贤圣,愚暗惟知事鬼神。老我激昂非矫物,本心标榜未输人。
《次韵梅山弟醉吟七首》是宋代诗人陈著的作品。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高尚志向和追求智慧的渴望,以及对自身愚昧和对神灵的敬畏。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中文译文:
高明所志希贤圣,
愚暗惟知事鬼神。
老我激昂非矫物,
本心标榜未输人。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高尚志向和追求智慧的向往。作者称赞那些有着崇高志向的人,希望能够像他们一样。他自称愚昧,只懂得事奉神灵,表现出对神灵的敬畏之情。然而,作者并不满足于现状,他寻求自我突破,希望能够摆脱愚昧的状态。他对自己的老去并不畏惧,反而表现出激昂的心情,坚持追求内心的真实和高尚。他的本心标榜着追求智慧和高尚,并且他相信自己并不输给别人。
这首诗展现了作者对于追求智慧和高尚品质的坚定信念,以及对自身局限性的认知。作者自谦自己的愚昧,但并不因此沮丧,而是积极努力追求真理和智慧。他对自己的老去并不消极,反而表现出一种激昂的态度,坚持追求内心的真实和高尚品质。整首诗展示了作者对于人生的追求和对智慧的渴望,同时也体现了作者对自身的自信和勇气。
这首诗的赏析在于它简洁而深刻地表达了对智慧和高尚品质的追求。作者通过对自身的自省和对神灵的敬畏,展示了一个渴望超越自我、追求真理的心灵。诗中的语言简洁明了,抓住了诗人内心的核心感受,使读者能够深入领悟作者的思想和情感。整首诗流畅而富有韵律感,给人一种激昂向上的感觉,启发读者思索人生的意义和追求智慧的价值。
(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
陈著。(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