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巧与天宜。宋代。岳珂。天巧与天宜,雕锼焉用诗。冥鸿吾自爱,隐豹彼何知。牧笛方堪听,胡笳不奈吹。伤时烛之武,老矣不能为。
诗词:《赵季茂通判惠诗走笔奉和十篇》
这首诗词是宋代岳珂创作的作品,从题目中可以看出是为了赞颂赵季茂通判而写的十首诗。诗词的主题是天赋才能和适宜的运用,同时也涵盖了自我爱护与隐忍不露的情感。以下是对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的分析:
中文译文:
这首诗词以《赵季茂通判惠诗走笔奉和十篇》为题,表达了天赋才能与适宜运用的意义。冥鸿吾自爱,隐豹彼何知。牧笛方堪听,胡笳不奈吹。伤时烛之武,老矣不能为。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赵季茂通判的赞美之情,同时也反映了自己对才能和能力的思考。诗中通过比喻和对比,表达了天赋才能的重要性以及不同才能在不同环境中的合适与否。
赏析:
这首诗词以天赋才能为主题,通过对不同才能的描述和比较,展示了作者对赵季茂通判才能的赞美。首先,诗中提到了天巧与天宜,雕锼焉用诗。这句话强调了天赋才能的重要性,暗示了赵季茂通判在文学创作中的卓越才能。其次,诗中写到冥鸿吾自爱,隐豹彼何知。这句话通过与鸿雁和豹子的对比,表达了作者自我保护和隐忍的态度。作者认为自己的才能虽然不逊于别人,但出于某种原因,选择了隐藏自己的才华。接着,诗中提到牧笛方堪听,胡笳不奈吹。这句话暗示了赵季茂通判在音乐方面的才能超群,而其他人的才能却无法与之相比。最后,诗中写到伤时烛之武,老矣不能为。这句话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和年老无法再为之感到遗憾。
整首诗词通过对才能的赞美和思考,展示了作者对赵季茂通判的敬佩之情,同时也反映了对自身才能和时光流逝的思考。通过对比和比喻,诗词呈现出一种深邃而含蓄的意境,让人在品读中感受到作者的情感和对才能的思索。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
岳珂。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