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说崇山放四凶

出自宋代岳珂的《宫词一百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jiàn shuō chóng shān fàng sì xiōng,诗句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
诏旨今年法祖宗,御前无复旧斜封。
震雷惊落奸邪胆,见说崇山放四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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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前无复震雷惊落奸邪:奸邪jiānxié∶狡诈恶毒∶指这种人
见说

《宫词一百首》是岳珂创作的一组诗词作品,流传于宋代。这组诗词描述了法祖宗的诏旨,宣布废除旧的斜封制度,并通过震雷的惊鸣来震慑邪恶之人,让他们知晓崇山放逐四凶的消息。

这组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如下:

《宫词一百首》

诏旨今年法祖宗,
御前无复旧斜封。
震雷惊落奸邪胆,
见说崇山放四凶。

译文:
皇帝颁布今年的法令,
宫廷不再实行旧的斜封。
雷声震撼邪恶之人的胆气,
传闻他们将被放逐到崇山。

诗意:
这组诗词描绘了皇帝颁布的法令,宣告取消斜封制度,这是一种将罪犯放逐到偏远地区的刑罚方式。法祖宗的诏旨让人们知晓了这个决定,而雷声则象征着神威和威严,用来震慑邪恶之人的心志,让他们明白自己将被放逐到崇山的命运。

赏析:
这组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了法祖宗的诏旨和废除斜封制度的决定,展示了皇权的威严和力量。通过雷声的形象描绘,诗人表达了对邪恶之人的震慑和惩罚,同时也展现了皇帝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正义的追求。诗词中的"崇山"象征了遥远而偏僻的地方,被用作放逐罪犯的场所。整体而言,这组诗词通过简练的语言和形象的描绘,传递了权威与正义的信息,展示了宋代社会秩序的维护和治理的决心。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岳珂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

岳珂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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