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人有遗言。宋代。曹彦约。步出山前坂,遥望徒惊心,下无百尺流,上无千岁林。至人有遗言,三叹金玉音。莫饮盗泉水,莫息恶木阴。
《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是宋代诗人曹彦约的作品。这首诗通过描绘景色和思考人生的遗憾与忧虑,表达了诗人深邃的感慨和对人生境遇的思考。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步出山前坂,遥望徒惊心,
下无百尺流,上无千岁林。
至人有遗言,三叹金玉音。
莫饮盗泉水,莫息恶木阴。
这首诗以山前的坡道为起点,诗人行至山前,遥望远方,却发现景色令人心神惊异。下方没有连绵不断的水流,上方也没有茂密的千年古林。这种景象引发了诗人对人生的思考。
诗中提到了"至人有遗言",意味着有智者留下了思考人生的言辞。诗人发出三声叹息,象征着对智者的赞叹和自己对人生境遇的感慨。
最后两句"莫饮盗泉水,莫息恶木阴"传达了诗人的思想观点。他告诫人们不要饮用被盗取的泉水,不要停留在邪恶的木阴之下。这里的泉水和木阴可以视为象征诗人对于虚伪和恶劣环境的忠告。
整首诗通过简洁而凝练的语言,以山前景色的描绘为线索,表达了诗人对人生境遇的思考与忧虑。他对于人生的遗憾和对真实、善良的追求,展示了诗人的独特思想和情感世界。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曹彦约。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