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要分明。宋代。曹彦约。出处权轻重,几微见老成。我官浑漫浪,公道要分明。忠定名先正,奸谀魄自惊。翻思元佑事,千古欠哀荣。
《故经略华文赵郎中崇宪挽章三首》是宋代文人曹彦约的作品。这首诗词通过对故人赵郎中崇宪的挽歌,表达了对他的赞扬和怀念之情。
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暂不提供,请您谅解。
诗词的诗意展现了作者对赵郎中崇宪的景仰和敬意。作者称赞赵郎中崇宪能力出众,凭借他的出色才干和老成稳重的品质,成功地处理了繁重的官务。赵郎中崇宪秉持公正之心,严守公道,不为权势所动,使得官场中的权力斗争减少到微乎其微的程度。他表现出了忠诚和正直的品质,拒绝了奸谀之徒的阿谀奉承,令人们感到惊讶和敬佩。
作者在诗中反思了赵郎中崇宪的一生,认为他在忠诚和公正的道路上取得了名声和荣誉。然而,作者也感到遗憾的是,赵郎中崇宪的事迹和品德并未得到足够的传扬和赞美,他的功绩和贡献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缺乏应有的荣耀和回报。
整首诗词以悼念的情感为主线,通过对赵郎中崇宪的赞美和怀念,表达了作者对忠诚正直、公平公正的品质的崇敬和向往。诗词中的赞誉和思考使人们对这位经略华文的赵郎中崇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敬意,也让读者对那个时代的官场风云有所思考和反思。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曹彦约。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