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搏微禽拙自防。宋代。强至。击搏微禽拙自防,网罗须触是寻常。不知利嘴鹰扬处,却漫喧啾怨凤凰。
《禽凤二绝》是宋代诗人强至的作品,这首诗描绘了一场微小的禽鸟与凤凰之间的对决。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禽凤二绝
击搏微禽拙自防,
网罗须触是寻常。
不知利嘴鹰扬处,
却漫喧啾怨凤凰。
译文:
微小的禽鸟笨拙地自我保护,
捕捉它们的陷阱很寻常。
不知道有利嘴的鹰高昂飞翔的地方,
却满地嘈杂着凤凰的怨愤声。
诗意:
这首诗通过描绘一场微小禽鸟与凤凰之间的对决,表现出强至对生命的理解和思考。禽鸟在击搏中表现出拙劣的自我保护能力,而它们被网罗捕捉也并非稀奇之事。然而,诗中提到的利嘴鹰却能够高昂飞翔,它们的存在和行动让人们不禁想起凤凰。整首诗以微小的禽鸟和高贵的凤凰作对比,凸显了生命中的差异和不同的命运。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而精练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命运的深刻思考。禽鸟的拙劣自保和被捕捉的寻常性,与利嘴鹰的高昂飞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通过这种对比,诗人展示了生命在世间的多样性和不同的命运安排。禽鸟象征着普通人,而凤凰则代表着优秀和高贵的存在。诗中的凤凰并未出现在现实中,但它的存在通过和禽鸟的对比而被引入诗中,使得诗意更加深远。
整首诗以对立和对比为手法,通过简洁明了的语言,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思考和对命运的感悟。禽鸟和凤凰的形象与其背后的象征意义相得益彰,使得这首诗意蕴含丰富,值得我们深入品味。
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强至。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