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紫无端盗名字。宋代。苏辙。黄花九月傲清霜,百草满园无此香。红紫无端盗名字,试寻本草细商量。
《五月园夫献红菊二绝句》是苏轼(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黄花九月傲清霜,
百草满园无此香。
红紫无端盗名字,
试寻本草细商量。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九月的花园中盛开的红菊的美丽和独特之处。作者以黄花傲霜的形象来形容红菊的高傲和独特的芳香。在花园中,所有其他的百草都无法与红菊相媲美,红菊的香气独树一帜。然而,作者也提到了红菊的名字被盗用的问题,他呼吁人们要寻找真正的草药,并进行细致的商量。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红菊的赞美和对真正的本草的呼吁。黄花九月傲清霜一句,通过将黄花与清霜相傲的形象,展示了红菊的高贵和独特之处。百草满园无此香一句,则强调了红菊香气的独特性和与其他花草的区别。红紫无端盗名字一句,揭示了红菊名字被盗用的问题,表达了作者对这种行为的不满和对真实草药的追求。最后一句试寻本草细商量,则是作者对读者的呼吁,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寻找真正的本草,并进行细致的商量和研究。
整首诗词通过对红菊的赞美和对本草的呼吁,展示了作者对真实和纯粹的追求。同时,也反映了宋代文人对自然之美和真实之道的关注和追求。这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和鲜明的意象,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情感,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苏辙。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