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妹还应共一家。宋代。苏辙。洞府山川百里赊,洞门藤蔓锁烟霞。神仙不与人间异,弟妹还应共一家。
这首诗词是苏辙在宋代写的,《和毛君州宅八咏 李八百洞》。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洞府山川百里赊,
洞门藤蔓锁烟霞。
神仙不与人间异,
弟妹还应共一家。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毛君州的府邸——八百洞的景色和氛围。诗中展示了洞府所在地的山川美景,洞门被藤蔓覆盖,使得洞府充满了神秘的氛围。诗人表达了洞府与人间世界不同,与神仙居所相似的特质,但他指出虽然洞府与众不同,但家人之间依然应该团结和睦。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练而朴素的语言描绘了洞府的景色和特点。洞府山川百里赊,形容了洞府所在地的山川景色壮丽,给人以遥远而广阔的感觉。洞门藤蔓锁烟霞,通过藤蔓覆盖洞门,创造了一种神秘、幽静的氛围,使读者感受到了洞府的独特之处。
诗中表达了洞府与人间世界的差异。洞府被描述为神仙所居之地,与凡人居住的世界有所不同。这种描写暗示了洞府的高贵和超然,与尘世的繁杂相隔离。然而,最后两句表达了家人之间的亲密和团结。弟妹还应共一家,强调了家庭的重要性,即使在洞府中也应该和睦相处。
整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展现了洞府的景色和特点,同时通过对洞府与人间的对比,传达了家庭团结的价值观。这种简洁而深刻的诗意,使得这首诗词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苏辙。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