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中身已忘

出自宋代苏辙的《次韵子瞻和渊明饮酒二十首》,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zuì zhōng shēn yǐ wàng,诗句平仄:仄平平仄仄。
梦中见百怪,一一皆谓是。
醉中身已忘,万事随亦毁。
此心不应然,外物妄使尔。
安心十年後,此语知非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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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谓,中身,万事,不应,外物,安心,非绮

《次韵子瞻和渊明饮酒二十首》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梦中见百怪,一一皆谓是。
醉中身已忘,万事随亦毁。
此心不应然,外物妄使尔。
安心十年後,此语知非绮。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苏辙在梦中看到各种奇怪景象,每一个都被视为现实。酒醉之中,他已经忘记了自己,万事随之毁灭。然而,苏辙认为这种心态是不应该的,外在的事物不能随意左右自己的内心。他希望安心地度过十年之后,就会认识到这种说法并非真实。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描绘梦幻景象和酒醉状态,表达了作者对外在干扰的反思和对内心坚守的呼唤。诗中的“百怪”和“万事”象征着外界的种种干扰和诱惑,而“醉中身已忘”则表明作者在这些干扰下失去了自我。然而,在最后两句中,作者提醒自己和读者要保持内心的安宁和坚守,不被外物所左右。他相信,经过十年的历练和沉淀,一定能认识到外界的干扰是虚幻的,而内心的安宁才是真实的。

这首诗词展示了苏辙内心的矛盾和追求,通过对梦幻和酒醉的象征的运用,呼唤人们要保持内心的坚守和清醒,不为外物所动摇。这种思想在宋代文人士人当中颇为常见,也是中国古代文化中重要的精神追求之一。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苏辙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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