贲於丘园

出自宋代邵雍的《义利吟》,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bēn yú qiū yuán,诗句平仄:平平平平。
贲於丘园,束帛戈戈。
义既在前,利在其间。
舍尔灵龟,归我朵颐。
义既失之,利何能为。
尚义必让,君子道长。
尚利必争,小人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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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帛,朵颐,能为,君子道,必争,小人,道行

《义利吟》是宋代哲学家邵雍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贲於丘园,束帛戈戈。
义既在前,利在其间。
舍尔灵龟,归我朵颐。
义既失之,利何能为。
尚义必让,君子道长。
尚利必争,小人道行。

诗意:
这首诗表达了邵雍对于义和利的思考和论述。他认为义和利是人生中两个重要的价值取向。诗中以贲於丘园、束帛戈戈作为象征,表达了对于利的追求和物质世界的纷扰。而义则被置于利之前,强调了道德和正义的重要性。诗中通过舍弃灵龟,喻指舍弃个人私利而归向自我修养和道德追求,进一步强调了义的价值。最后,诗人指出,尚义必须让与他人,这是君子的道路,而尚利必然要争夺,这是小人的行径。

赏析:
《义利吟》通过对义和利的对比,表达了邵雍对于道德和价值观的思考。诗中贲於丘园、束帛戈戈的描绘,生动地展示了利益之争和物质追求的纷扰。然而,邵雍强调义在利之前的地位,强调道德和正义的重要性。通过舍弃灵龟,归向朴素的生活,诗人表达了对于个人私利的抛弃,追求内心的宁静和道德的追求。最后,诗人指出尚义必须让与他人,强调君子的道路是尊重他人的利益和价值。而尚利必然要争夺,则揭示了小人的行径是为了个人私利而不择手段。这首诗通过对义和利的探讨,为读者提供了关于道德与利益之间关系的思考,呼吁人们在追求利益的同时,要坚守道义,注重他人的福祉。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邵雍

邵雍(1011年—1077年),字尧夫,生于范阳(今河北涿州大邵村),幼年随父邵古迁往衡漳(今河南林县康节村),天圣四年(1026年),邵雍16岁,随其父到共城苏门山,卜居于此地。后师从李之才学《河图》、《洛书》与伏羲八卦,学有大成,并著有《皇极经世》、《观物内外篇》、《先天图》、《渔樵问对》、《伊川击壤集》、《梅花诗》等。嘉祐七年(1062年),移居洛阳天宫寺西天津桥南,自号安乐先生。出游时必坐一小车,由一人牵拉。宋仁宗嘉祐与宋神宗熙宁初,两度被举,均称疾不赴。熙宁十年(1077年)病卒,终年六十七岁。宋哲宗元祐中赐谥康节。...

邵雍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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