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不爱其身

出自宋代赵崇琏的《题曹孝娥》,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yǐ bù ài qí shēn,诗句平仄:仄仄仄平平。
孝女方童草,哀诚动鬼神。
父沈迷死所,已不爱其身
苍桧根泉壤,灵祠食水滨。
中郎八个字,恼得老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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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死所,不爱,其身,中郎,八个字,奸人

《题曹孝娥》是宋代赵崇琏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孝女方童草,
哀诚动鬼神。
父沈迷死所,
已不爱其身。
苍桧根泉壤,
灵祠食水滨。
中郎八个字,
恼得老奸人。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孝顺的女儿,名叫方童草。她以真挚的哀痛动了鬼神的心。她的父亲陷入困境导致死亡,已经不再在乎自己的生命。她在苍桧根下,泉水旁边的灵祠中供奉着她父亲的灵魂。诗中还提到了一个中郎,他的八个字引起了老奸人的不满。

赏析:
《题曹孝娥》以简洁而凝练的表达展现了孝女方童草的感人形象。诗中通过描绘她的孝心和忠诚,表达了对父亲的深深怀念和哀悼之情。她不顾一切地守护着父亲的遗愿,并在灵祠中供奉他的灵魂,展现了传统文化中崇尚孝道的价值观。

诗中提到的中郎和老奸人则给了这首诗一些情节上的冲突。中郎的八个字可能是一种隐喻,具有某种特殊的含义,但具体是什么意思并不明确。老奸人因此感到恼火,这使得整个诗词增加了一丝戏剧性和悬念。

总体而言,这首诗词通过对孝女方童草的描写,表达了传统美德中的孝道和忠诚精神。同时,通过引入中郎和老奸人的元素,使得诗中情节更加丰富有趣。这首诗词展示了宋代文人对家庭关系和传统价值观的关注,并通过艺术手法将这些情感和思想传达给读者。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赵崇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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