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宁包心颜。宋代。谢景初。身任言责地,眼见公路埋。胡宁包心颜,践履天了阶。言出说随至,吏送南海涯。一臣不足惜,喋血狈与豺。
《送唐介南迁五首》是宋代谢景初的一首诗词,描述了送别唐介南迁的情景。
中文译文:
身任言责地,
眼见公路埋。
胡宁包心颜,
践履天了阶。
言出说随至,
吏送南海涯。
一臣不足惜,
喋血狈与豺。
诗意:
此诗以送别唐介南迁为题,表达了作者对唐介的赞美与不舍之情。唐介为官贪污,被贬地到边远之地,但他能言善辩,巧妙地从言辞上逃避了罪责,所以作者称其为“身任言责地”。作者目睹着公路被掩埋,意味着唐介贪污的财富被这片土地覆盖。然而,唐介不以贪污为耻,仍然坦然地行走在天子的阶梯上,表现出他心胸的宽广。即使唐介要南迁到南海,吏员们依然恭敬地送行,这显示出唐介在权势消失之时仍然受人尊重。最后两句表达了作者并不可惜这个官员的离去,甚至和野兽一样。
赏析: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富有讽刺意味的场景。作者通过对唐介的描述,将其描绘成一个贪婪、不公正的官员。然而,作者又以一种调侃的口吻,将唐介的不义行为转为一种荣誉,将人们追求权势与地位的欲望映射到了这位官员身上。整首诗以冷峻又诙谐的笔触,寄托了作者对官僚体制的讽刺与对朝气蓬勃的个体的赞赏。同时,诗中对唐介南迁的描写和送行者的态度也反映出了亲友之间的情感与忠诚,以及社会中人们对权力的态度与妥协。整体上,这首诗通过一种幽默而调侃的方式,既达到了对官僚主义的批判,又呈现了人性中的复杂与矛盾。
(1020—1084)杭州富阳人,字师厚,号今是翁。谢绛子。仁宗庆历六年进士。知余姚县,禁民私煮盐,以增课税;又筑海塘以御潮。历通判秀、汾、唐、海诸州,迁湖北转运判官,成都府提刑。神宗熙宁初,上疏反对青苗、免役等法,遭劾免。博学能文,尤长于诗。有《宛陵集》。...
谢景初。(1020—1084)杭州富阳人,字师厚,号今是翁。谢绛子。仁宗庆历六年进士。知余姚县,禁民私煮盐,以增课税;又筑海塘以御潮。历通判秀、汾、唐、海诸州,迁湖北转运判官,成都府提刑。神宗熙宁初,上疏反对青苗、免役等法,遭劾免。博学能文,尤长于诗。有《宛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