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炭难忘当日事

出自宋代冯京的《》,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tūn tàn nán wàng dāng rì shì,诗句平仄:平仄平仄平仄仄。
吞炭难忘当日事,积薪深愧后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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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1.没办法忘记。2.印象深刻的记忆。3.值得记忆的。

诗词《句》是宋代冯京所写,下面是这首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句》

吞炭难忘当日事,
积薪深愧后来恩。

译文:
吞食炭火难以忘记过去的经历,
积聚柴薪深感惭愧于后来的恩惠。

诗意:
这首诗以对比的方式表达了作者对过去与现在的感慨。第一句描述了吞食炭火的艰辛经历,表达了作者在困苦中度过的艰辛时光,这种经历难以忘怀。第二句则表示作者对后来的恩惠感到愧疚,因为现在的安逸和幸福是建立在前人的辛勤努力和奉献之上的。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比过去和现在的生活情景,展现了作者对前人的感激和自责之情。吞食炭火一词形象生动地描绘了作者年少时的艰辛经历,暗示了他在逆境中成长,历经辛苦。而积聚柴薪则象征着后来的艰辛努力,表达了作者对前人的感激之情。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前人的敬意和对自己过去与现在的反思,既显示了宋代士人的自责情怀,又凸显了作者对历史传承的思考和对传统文化的珍视。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简练,通过简短的文字展现了深刻的内涵,是一首具有思想性和感染力的佳作。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冯京

冯京(1021年—1094年),字当世。鄂州江夏(今湖北武昌)人。北宋大臣。曾祖时南迁粤西之宜山龙水(今广西宜州市),至祖父时落籍江夏(今湖北武昌)。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己丑科状元。为宋朝最后一位三元及第的状元。历官翰林学士、扬州、江宁知府,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因反对王安石变法,罢知亳州、成都等地。宋哲宗即位,累官宣徽南院使,以太子少师致仕。绍圣元年(1094年)去世,年七十四。追赠司徒,谥号“文简”。冯京著有《灊山集》,今已佚。...

冯京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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