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日挥毫能作赋。元代。宋*。凌云,赋此以赠头玉太硗硗。江夏无双世胄遥。好是三生仙骨重,丛霄。曾侍玄君绛节朝。咫尺趁扶摇。直上鹏程挹斗杓。他日挥毫能作赋,飘飘。学取成都
这首诗词是元代作家宋*的《南乡子》。以下是它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二月二十八日,君美弄第二雏,
依然在凌云之上,写下这首赠送给头玉太硗硗的诗。
江夏没有双重世胄的遥远。
好似三生的仙骨之重,聚集在丛霄之间。
曾经侍奉玄君的绛节朝会。
咫尺之间乘坐扶摇直上。
迎向鹏程,斟酌着斗杓中的酒。
未来的某一天,挥毫能够写下美丽的赋诗。
飘飘然如仙鹤。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美丽的场景,以及对美的赞美和对未来的憧憬。诗人以凌云之上的境地,赋诗赠送给头戴玉饰的美人太硗硗(名字,或许是虚构的)。他将江夏(地名)描述成一个没有世家胄子(世家的后代)的遥远之地。接着,诗人将太硗硗比作三生的仙骨之重,将她的美丽与神秘的丛霄相连。他提到自己曾经侍奉玄君,参与绛节朝会(宴会),以显示自己的身份与才华。然后,诗人幻想着自己能够乘坐扶摇直上,追随鹏程,达到更高的境界。最后,他期待着未来的某一天能够挥毫写下美丽的赋诗,飘飘然如仙鹤。整首诗以华丽的词藻描绘了美丽和追求卓越的情感,展示了元代诗人的才华和对仙境的向往。
需要说明的是,这首诗词中的一些词语和名字可能是虚构的或者具有隐喻意义,因此无法准确解读其具体含义。然而,整体而言,这首诗词通过描绘美丽的景象和表达对未来的憧憬,展现了元代诗人对理想境界的追求和对美的赞美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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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