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军不斫人家树。宋代。曾惇。田父今年作社频,边头闻见一番新。官军不斫人家树,各自持钱去买薪。
《书事十绝》是宋代文人曾惇创作的一首诗词。下面是该诗的中文译文:
田父今年作社频,
边头闻见一番新。
官军不斫人家树,
各自持钱去买薪。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描述了一个农夫的经历和感受。诗中的"田父"指的是农夫,"作社频"表示他在农田里勤劳地耕作。"边头"可能指的是边境地区,这里农夫听到了一些新鲜的消息。接下来的两句表达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即官军不再砍伐人家的树木,农民们可以自己用钱去购买柴火。
整首诗表达了一个乡村的安宁景象和人们的生活改变。农夫勤劳耕作,社稷安宁,官军也不再侵犯农民的利益,这给农民们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机会。诗中没有华丽的辞藻,而是通过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农民的喜悦和乡村的宁静。
这首诗词的价值在于其真实反映了宋代农村社会的一面。它展示了社会的进步和农民的福祉,传递了一种对和平安宁生活的向往。同时,这首诗也展示了曾惇作为宋代文人的关注点,他关注并赞美了社会的秩序和农民的劳动。
曾惇,字谹父,南丰(今属江西)人。纡子。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官太府寺丞,十二年知黄州(《能改斋漫录》卷一一),十四年知台州,十八年知镇江府,二十六年知光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一五一、一五八)。 曾惇诗,据《能改斋漫录》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曾惇。曾惇,字谹父,南丰(今属江西)人。纡子。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官太府寺丞,十二年知黄州(《能改斋漫录》卷一一),十四年知台州,十八年知镇江府,二十六年知光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一五一、一五八)。 曾惇诗,据《能改斋漫录》等书所录,编为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