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命毒民

出自宋代尹洙的《皇雅十首·《西师》,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fèi mìng dú mín,诗句平仄:仄仄平平。
帝曰将臣,予嘉乃庸。
废命毒民,尔弗有终。
邦典用疑,惟罪惟功。
靡殛而削,协于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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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皇雅十首·《西师》六章》
朝代:宋代
作者:尹洙

帝曰将臣,予嘉乃庸。
废命毒民,尔弗有终。
邦典用疑,惟罪惟功。
靡殛而削,协于厥中。

中文译文:
君王说道:“你作为我的将臣,我认为你只是一个平庸之辈。
你废除了法度,危害了百姓,你的统治没有终结。
国家的法度被怀疑,只看罪行和功绩。
你没有正确地惩罚那些罪恶的人,却在压迫人民之中与他们合作。”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是宋代尹洙创作的《皇雅十首》中的第六章,诗歌以帝王的口吻,对一位将臣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诗中表达了对将臣的不满和愤怒,揭示了皇帝对这位将臣的深深失望。

首先,诗歌表达了对将臣能力的质疑,皇帝认为他只是一个平庸之辈,没有能力胜任重任。将臣废除了法度,对百姓施以毒害,这使得皇帝对他感到极为失望。

其次,诗中提到国家法度的动摇,只看重罪行和功绩。这暗示着皇帝对国家治理的担忧,认为将臣只关注个人的罪恶行为和功绩,而没有将国家的福祉放在首位。

最后,诗中指责将臣在与罪恶者合作时没有正确地惩罚他们,却与他们勾结在一起,对人民进行压迫。这表明皇帝对将臣的行为深感愤慨,对他的统治产生了质疑。

这首诗通过皇帝的口吻,以尖锐的批评表达了对将臣的不满和愤怒,暗示了作者对当时政治腐败和社会不公的忧虑。整体上,这首诗揭示了尹洙对于当时政治现状的不满和对于公正治理的呼唤。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尹洙

尹洙(1001~1047年),字师鲁,河南府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人。北宋时期大臣、散文家。天圣二年,考中进士,授正平主簿,迁河南户曹,选为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交好范仲淹,累贬经略判官。后期,迁右司谏、渭州知州、兼领泾原路经略公事,因事再贬均州酒税。庆历七年,去世,私谥河南先生。提倡古文运动,著有《河南先生文集》、《五代春秋》等传于世。...

尹洙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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