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与他人可。宋代。谢直。双桨浪花平,夹岸青山锁。你自归家我自归,说着如何过。我断不思量,你莫思量我。将你从前与我心,付与他人可。
诗词的中文译文为:
双桨划起浪花平,夹岸青山相互锁。
你回到家,我也归去,各自如何度过。
我不再想念你,你也不要想念我。
把我们之间的过往,交给别人保管。
这首诗词描写了诗人与妓女之间的分别。在江上划着双桨的船上,诗人与妓女相互告别,心中留下了无法排解的思念之情。诗中表达了诗人对过去的爱情的终结和释放,承诺不再思考过去的事情。同时,诗人也鼓励妓女不必忧虑自己的离去,要放心归家,把过去的回忆给其他人,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深沉的情感,诗人真挚地表达了对过去爱情的态度,以及对妓女的祝福。诗中的意象也充满了离别和释放的情感,通过描绘桨声和山色的交织锁定,进一步突出了诗人与妓女的分离。整首诗以一种朴实而深情的方式抒发了诗人的思绪和情感,使读者能够感受到对过去的回忆,以及对未来的祝福和释放。
谢直,一名希孟,字古民,号晦斋,黄岩(今属浙江)人。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进士。历太社令,大理司直(《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宁宗嘉定十五年(一二二二)由添差嘉兴府通判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五之三一)。清光绪《黄岩县志》卷二○有传。今录诗十七首。...
谢直。谢直,一名希孟,字古民,号晦斋,黄岩(今属浙江)人。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进士。历太社令,大理司直(《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宁宗嘉定十五年(一二二二)由添差嘉兴府通判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五之三一)。清光绪《黄岩县志》卷二○有传。今录诗十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