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家风未肯低。宋代。仲并。举案家风未肯低。清心端自秀深闺。芝兰玉树宁馨儿。早岁安禅灵照女,静中经卷手常携。声名要与断机齐。
《浣溪沙(示孟氏女)》是宋代仲并创作的一首诗词。诗人以写给孟氏女的信函形式,表达了对她的赞美和祝福。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家风高尚,从不降低。
心灵清净,自有美丽的深闺。
如芝兰玉树般美丽的女子。
年少时就能安心禅修,心灵明亮。
静静地读经书,常常随身携带。
声名要与断机相比。
这首诗词表达了对孟氏女的赞美和祝福。诗人称赞她家风高尚,不屈不挠,不随波逐流。她心灵清净,自有美丽的深闺。她像芝兰和玉树一样美丽,纯洁无暇。诗人赞扬她年少时就能安心禅修,心灵明亮。她静静地读经书,常常随身携带,展现了她的学识和修养。最后,诗人说她的声名要与断机相比,意思是她的声名将会与断机一样响亮,广为传颂。
整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对孟氏女的赞美和祝福,展现了她高尚的品质和修养。通过对她的描写,诗人也间接地表达了对女性教育和自我修养的重视。这首诗词以其深情和赞美之辞,展示了宋代士人对女性的尊敬和赞美。
约公元一一四七年前后在世]字弥性,江都(今江苏扬州)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高宗绍兴中前后在世。幼好学强记,其母尝屏其所观书,几上仅余台历一册,明旦默记,纤悉不误。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调平江府学教授。五年,通判湖州。七年,以张浚荐召至阙,为秦桧所阻,出通判镇江府。十六年,为言者所劾,降二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自是闲退二十年。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擢光禄丞,晚知蕲州。...
仲并。约公元一一四七年前后在世]字弥性,江都(今江苏扬州)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高宗绍兴中前后在世。幼好学强记,其母尝屏其所观书,几上仅余台历一册,明旦默记,纤悉不误。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调平江府学教授。五年,通判湖州。七年,以张浚荐召至阙,为秦桧所阻,出通判镇江府。十六年,为言者所劾,降二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自是闲退二十年。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擢光禄丞,晚知蕲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