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坛付法十三春

出自唐代陆畅的《题悟公禅堂》,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lín tán fù fǎ shí sān chūn,诗句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

临坛付法十三春,家本长城若下人。

芸阁少年应不识,南山钞主是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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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人:百姓;人民。婢仆。指下属。才能庸劣或行为卑下的人。
少年:指年龄在十岁上下到十五六岁阶段的人。
不识:不知道,不认识。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指误杀。不处理,不主持。识,通“[[职]]”。
前身:1.犹前生。指事物演变中原来的组织形态或名称。2.(~儿)上衣、袍子等前面的部分;前襟。

陆畅

陆畅(约公元820年前后在世)字达夫,吴郡吴县(今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宪宗元和末年前后在世。初居蜀,尝为蜀道易一诗以美韦皋。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登进士第。时皋已没,有与之不悦者,诋所进兵器皆镂“定秦”字。畅上言“定秦”乃匠名,由是议息。为皇太子僚属。云安公主出降,畅为傧相,才思敏捷,应答如流。因吴语为宋若华所嘲,作《嘲陆畅》一诗。后官凤翔少尹。陆畅所作诗,全唐诗录存一卷。...

陆畅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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