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刑以十五日和韵见示再次韵

应提刑以十五日和韵见示再次韵朗读

《应提刑以十五日和韵见示再次韵》是宋代魏了翁所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官场的不满和对正直的追求,同时也展示了他对时机的敏锐洞察和对公正的坚持。

诗词中的译文如下:

大圆垂象蓝群黎,
犹送昨宵畏满诗。
要看天行嫌位亢,
若言人事恶功亏。
升於正处元为利,
坎到盈中乃识时。
疑我冰轮公赐厚,
敢申余义副襟期。

这首诗的意境和赏析如下:

诗中以“大圆垂象”来描绘天象的变化,暗喻官场的运转和政治的起伏。作者提到“昨宵畏满诗”,暗指前一晚上写了一首畏缩的诗作,可见他对官场的压迫和不公感到恐惧。接着,他表示要看清楚“天行”的变化,嫌弃位高而引发的争斗。作者认为如果将人事纳入考量,那么行为的恶劣将导致功业的失败。

诗中出现的“升於正处”和“坎到盈中”都是指官场中的晋升和升迁。作者认为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升,才能获得利益,而如果在盈满的位置上却不懂得时机,就会失去机会。这里作者表达了对官场晋升的思考和对时机把握的重要性的认识。

最后,诗中提到“疑我冰轮公赐厚,敢申余义副襟期。”这句话显示了作者对自己的正直并对公正的坚持。他对冰轮公(可能指上级官员)的赏赐表示怀疑,敢于申述自己的正义之言,并希望得到应有的尊重。

整首诗词通过描绘官场的不公和对正直的追求,表达了作者对权力斗争的痛苦和对公正的向往。他通过对官场晋升和时机的思考,以及对自己正义立场的坚持,展示了对官场现象的深刻洞察和反思。同时,诗中运用了象征和隐喻的手法,增强了诗意的深度和表达的力量。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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