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周士(?—822),京兆(今陕西西安)人。德宗贞元十七年(801)登进士第。二十年为桂管从事,宪宗元和三年(808)任留后。四年后历事五管诸府,十二年为岭南从事。十五年府罢,入为监察御史。穆宗长庆二年(822)出使安南,过邕州,刺史李元宗呈状,谓邕管不宜废,容管经略使严公素遣人盗稿,周士因愤死。事迹散见柳宗元《童区寄传》、《同吴武陵送前桂州杜留后诗序》、《新唐书·南蛮传》。《全唐诗》存诗1首。 杜周士的诗文(1篇)
得闰因贞岁,吾君敬授时。体元承夏道,推历法尧咨。
直取归馀改,非如再失欺。葭灰初变律,斗柄正当离。
得閏因貞歲,吾君敬授時。體元承夏道,推曆法堯咨。
直取歸馀改,非如再失欺。葭灰初變律,鬥柄正當離。
闰月定四时。唐代。杜周士。得闰因贞岁,吾君敬授时。体元承夏道,推历法尧咨。直取归馀改,非如再失欺。葭灰初变律,斗柄正当离。寒暑功前定,春秋气可推。更怜幽谷羽,鸣跃尚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