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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未集】【羊部】 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字彙補》與執同。
執【卷十】【幸部】
捕罪人也。从丮从幸,幸亦聲。之入切
(執)捕辠人也。辠各本作罪。今依廣韵。手部曰。捕者、取也。引申之爲凡持守之偁。从丮㚔。會意。㚔亦聲。之入切。七部。今隷作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