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户猛焰亦如然。金朝。王哲。阳气透苍天。照照绵绵。地户猛焰亦如然。发出水中真觉性,一朵红莲。早早认清泉。结取因缘。乌龟口内吐灵烟。助正丹田香馥郁,叶叶新
《浪淘沙 火里生莲》是元代诗人王哲的作品。诗意表达了阳气透过苍天,照亮了绵绵的世界。地上的火焰也如此炽热。水中生长的红莲在阳光下显得真实而美丽,清澈的泉水使它早早认清了自己的本性,结下了它与水的因缘。乌龟口中吐出的灵烟似乎有助于红莲的成长,使得它的丹田(指人体下丹田,即丹田穴,古代道家修炼的关键之一)散发出浓郁的香气。红莲的每一片叶子都是新的,充满生机。
这首诗通过自然景物的描绘,表达了一种生命的活力和成长的力量。阳气透过苍天,照亮了绵绵的世界,象征着希望和光明。红莲生长在水中,它通过认清自己的本性,结下了与水的因缘,展示了自然界中生命的自然规律和生生不息的力量。乌龟吐出的灵烟象征着神秘的力量和辅助作用,使红莲的丹田散发出香气,进一步强调了成长和繁荣的主题。
整体上,这首诗以简洁而富有意象的语言,通过自然景物的描绘,展示了生命的力量和美丽。它引发读者对自然界中生命和成长的思考,同时也表达了对希望、光明和神秘力量的追求。
(1112—1170)咸阳人,道士,初名中孚,字允卿。熙宗天眷初应武举,改名德威,字世雄;海陵王正隆四年学道,改名,字知明,号重阳子。倜傥尚义,不拘小节,好属文,才思敏捷。学道后往来终南山一带,曾在终南县南凿穴而居。后至山东崳山全真庵。所创教派名全真道。马丹阳、丘长春、王玉阳、郝广陵、谭处端皆其弟子。...
王哲。(1112—1170)咸阳人,道士,初名中孚,字允卿。熙宗天眷初应武举,改名德威,字世雄;海陵王正隆四年学道,改名,字知明,号重阳子。倜傥尚义,不拘小节,好属文,才思敏捷。学道后往来终南山一带,曾在终南县南凿穴而居。后至山东崳山全真庵。所创教派名全真道。马丹阳、丘长春、王玉阳、郝广陵、谭处端皆其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