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见规橅通造化。宋代。廖行之。廷尉年来犴狱清,更凭藻鉴惠诸生。新奇往往多闻罢,朴鲁区区亦意成。已见规橅通造化,会看勋业正钧衡。先生小试澄清手,天下颙颙。
《上湖北赵司仓三首》是宋代廖行之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的中文译文:
廷尉年来犴狱清,
更凭藻鉴惠诸生。
新奇往往多闻罢,
朴鲁区区亦意成。
已见规橅通造化,
会看勋业正钧衡。
先生小试澄清手,
天下颙颙。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湖北赵司仓的赞美和对司仓清廉正直的赞赏。司仓作为廷尉,多年来处理狱案清明公正,以其贤能和高尚的品德受到大家的敬重。即使在面对新奇事物时,司仓也能以谦虚的态度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他不仅在法律事务上有深厚的造诣,而且在政治事务上也能明察秋毫,公正无私。作者认为司仓的才能和事业已经达到了与天地规律相通的境地,他的勋业在天下间也是公正而重要的。最后,作者称司仓的所作所为只是他才华的一小部分展示,他的影响力已经遍及天下。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对司仓的赞美。作者通过用词精准、形象生动的描写,展示了司仓在廷尉一职上的清廉和公正。诗中还突出了司仓谦虚谨慎、善于倾听他人意见的品质,以及他在政治和法律领域的才能和成就。通过对司仓的赞美,作者间接表达了对廉洁官员的称赞和对正直品德的推崇。整首诗词意境高远,气势恢宏,展现了作者对司仓的敬仰之情。同时,通过对司仓的赞颂,也抒发了对廉洁官场和公正司法的期望,彰显了作者对社会道德的关注和追求。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
廖行之。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