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红烂白方争赏。宋代。强至。到老能逢几度春,直须饮量强增分。吟情无际共芳草,游思难收如乱云。还见春风与桃笑,却教人意叹芝焚。妖红烂白方争赏,疏竹休夸号此君。
《赏春》是宋代诗人强至的作品。这首诗描绘了作者在春天的景象和感受,表达了对春天的赞美和喜爱之情。
诗意:
这首诗以春天为主题,表达了作者对春天的喜爱之情。作者表示自己年老之时,仍能多次享受到春天的美好。他认为,要想更好地欣赏春天,就需要增强自己的饮酒量,喝酒后才能更深刻地感受到春天的美妙。诗人借鉴了自然景观,将吟诗的情感与无边无际的芳草、游离不定的思绪相比拟,表达了内心的激荡和无法收拢的情思。他看到春风和桃花嬉笑,却让他感叹自己内心的喜悦如同芝焚般燃烧。最后,他提到红色和白色的花朵争相绽放,但他却不愿夸耀自己所见,因为他觉得稀疏的竹子更像是这春天的主人。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春天景象的描绘,抒发了作者的情感和喜爱之情。诗中的饮酒意象表达了作者希望能够通过饮酒来更深刻地感受春天的美好,这种愉悦的方式与春天的活力和欢乐相呼应。作者将自己的思绪比作乱云,形象地表现了内心激荡不安的情感状态。他通过描述春风与桃花的互动,以及自己对此的感叹,表现了自然界和人的情感之间的共鸣。最后,作者以疏竹的形象来描述春天,寓意着春天的清新和高洁,也体现了作者对春天的赞美。整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春天的热爱和对生活的热情,展现了宋代诗人对自然的敏感和细腻的情感表达能力。
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强至。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