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钟于我亦分铢。宋代。韩维。一曲清琴满架书,万钟于我亦分铢。他年欲作林泉计,为问山前有地无。
《和王詹叔寄彭年四首》是宋代诗人韩维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通过以琴书为喻,表达了诗人对友人彭年的思念之情,并探讨了人生的追求和归宿的问题。
诗词中的"一曲清琴满架书,万钟于我亦分铢"描绘了诗人生活中琴书的陪伴,琴声悠扬、书香满架,仿佛是珍贵的财富。"万钟于我亦分铢"则表达了诗人对这些琴书的珍视,即使是微小的一寸,也分毫不差。
在诗词的后两句中,诗人表达了自己对未来的期许和追求。"他年欲作林泉计,为问山前有地无",诗人渴望过上隐居的生活,追求心灵的宁静与自由。他想知道山前是否有一方适合他隐居的地方。
这首诗词通过琴书和隐居的愿望,抒发了诗人对友人的思念与珍视之情,同时也表达了对人生的思考和对理想归宿的追求。整首诗词朴实而含蓄,描绘了一种追求内心宁静与自由的美好愿景,给人以深思和遐想之感。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韩维。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