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改弗营。宋代。苏辙。毛侯始来,其则有意。匪民之愚,礼教实坠。章闻於朝,帝曰偷哉。弗改弗营,何以示民。
诗词:《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
朝代:宋代
作者:苏辙
诗词中文译文:
毛侯始来,其则有意。
匪民之愚,礼教实坠。
章闻於朝,帝曰偷哉。
弗改弗营,何以示民。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是苏辙在奉使契丹期间所作,题为《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诗中表达了苏辙对于时政和社会风气的忧虑和批评。
诗的开篇,以"毛侯"指代自己奉使契丹的身份,"其则有意"表示他有着深意和用心。接着,他指出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民众的愚昧,礼教的虚假和衰落。这种现象使得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受到了破坏。
下一节中,他提到自己的这些观察和批评被官方传闻到了朝廷,皇帝对此表示了不满和指责。然而,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变和重视,也没有采取措施来示范给民众看。
整首诗通过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批评,暗示了朝廷对于民生问题的忽视和无动于衷。苏辙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观察,表达了对社会的关切和对当政者的警示。这首诗反映了苏辙对于社会风气的不满和对于道德伦理的强烈呼吁,也展示了他作为一位文人官员的社会责任感。
总体而言,这首诗具有强烈的时代批判色彩,通过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揭示,反映了苏辙对于社会风气和道德荒漠的忧虑。它展示了苏辙对于社会问题的敏锐观察和对于政治伦理的追求,同时也彰显了他作为一位文人官员的责任感和担当。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苏辙。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