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妻遂绝

出自宋代邵雍的《治乱吟五首》,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qí qī suì jué,诗句平仄:平平仄平。
火能胜水,火不胜水,其火遂灭。
水能从火,水不从火,其水不熟。
夫能制妻,夫不制妻,其妻遂绝
妻能从夫,妻不从夫,其妻必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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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从夫

《治乱吟五首》是宋代邵雍的一首诗词,下面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火能胜水,火不胜水,其火遂灭。
水能从火,水不从火,其水不熟。
夫能制妻,夫不制妻,其妻遂绝。
妻能从夫,妻不从夫,其妻必孽。

诗意:
这首诗词通过火与水的比喻,以及夫妻关系的对比,表达了一种治理和秩序的观念。诗中的火和水分别代表了权力和秩序,夫妻之间的关系则象征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诗人通过这些比喻来探讨权力和秩序的关系,并提出一种理念,即权力只有在正确使用和控制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否则就会导致混乱和灭亡。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的语言和对比的手法,通过火和水的相互关系以及夫妻之间的对比,揭示了一种治理和秩序的原则。诗人通过火能胜水、水能从火的描述,暗示了权力在正确行使和控制的情况下具有影响力和力量,而火不胜水、水不从火则暗示了权力如果被滥用或无法得到有效掌控,就会导致灭亡和混乱。

在夫妻关系的描绘中,夫能制妻、妻能从夫则表达了夫妻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相互依存的关系,这种秩序和和谐的夫妻关系使得家庭得以稳定和繁荣。然而,夫不制妻、妻不从夫则意味着夫妻之间的不和谐和混乱,这将导致家庭的破裂和不幸的结局。

整首诗词通过简洁而富有力量的对比,表达了治理和秩序在社会和家庭中的重要性。它提醒人们,权力和秩序需要正确行使和掌控,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否则就会导致混乱和灾难的发生。这首诗词通过对火与水、夫妻关系的隐喻,以及简练的表达方式,给人们带来深思,并呼吁人们在治理和秩序上保持谨慎和明智。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邵雍

邵雍(1011年—1077年),字尧夫,生于范阳(今河北涿州大邵村),幼年随父邵古迁往衡漳(今河南林县康节村),天圣四年(1026年),邵雍16岁,随其父到共城苏门山,卜居于此地。后师从李之才学《河图》、《洛书》与伏羲八卦,学有大成,并著有《皇极经世》、《观物内外篇》、《先天图》、《渔樵问对》、《伊川击壤集》、《梅花诗》等。嘉祐七年(1062年),移居洛阳天宫寺西天津桥南,自号安乐先生。出游时必坐一小车,由一人牵拉。宋仁宗嘉祐与宋神宗熙宁初,两度被举,均称疾不赴。熙宁十年(1077年)病卒,终年六十七岁。宋哲宗元祐中赐谥康节。...

邵雍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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