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狱咏蝉并序

在狱咏蝉并序朗读
【注释】:
诗中“深”又作“侵”,“不堪”又作“那堪”。西陆:指秋天。《隋书·天文志》载“日循黄道东行,……行东陆谓之春,行南陆谓之夏,行西陆谓之秋,行北陆谓之冬。”南冠:楚国的帽子,这里是囚犯的代称。《左传·成公九年》载:“晋侯观于军府,见锺仪,问之曰:‘南冠而挚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玄鬓:指蝉。古代妇女将鬓发梳为蝉翼之状,称之蝉鬓,这里以蝉鬓称蝉。白头吟:乐府曲名。

【简析】:
这首诗是骆宾王任侍御史时,因上书纵论天下大事,得罪了武则天,蒙冤下狱后作。诗中以蝉的高洁为自己力辩。

  这首诗作于高宗仪凤三年(678)。当时骆宾王任侍御史,因上疏论事触忤武后,遭诬,以贪赃罪名下狱。起二句在句法上用对偶句,在作法上则用起兴的手法,以蝉声来逗起客思。诗一开始即点出秋蝉高唱,触耳惊心。接下来就点出诗人在狱中深深怀想家园。三、四两句,一句说蝉,一句说自己,用“不堪”和“来对”构成流水对,把物我联系在一起。诗人几次讽谏武则天,以至下狱。大好的青春,经历了政治上的种种折磨已经消逝,头上增添了星星白发。在狱中看到这高唱的秋蝉,还是两鬓乌玄,两两对照,不禁自伤老大,同时更因此回想到自己少年时代,也何尝不如秋蝉的高唱,而今一事无成,甚至入狱。就在这十个字中,诗人运用比兴的方法,把这份凄恻的感情,委婉曲折地表达了出来。同时,白头吟又是乐府曲名。相传西汉时司马相如对卓文君爱情不专后,卓文君作《白头吟》以自伤。其诗云:“凄凄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见《西京杂记》)这里,诗人巧妙地运用了这一典故,进一步比喻执政者辜负了诗人对国家一片忠爱之忱。“白头吟”三字于此起了双关的作用,比原意更深入一层。十字之中,什么悲呀愁呀这一类明点的字眼一个不用,意在言外,充分显示了诗的含蓄之美。

  接下来五六两句,纯用“比”体。两句中无一字不在说蝉,也无一字不在说自己。“露重”“风多”比喻环境的压力,“飞难进”比喻政治上的不得意,“响易沉”比喻言论上的受压制。蝉如此,我也如此,物我在这里打成一片,融混而不可分了。咏物诗写到如此境界,才算是“寄托遥深”。

  诗人在写这首诗时,由于感情充沛,功力深至,故虽在将近结束之时,还是力有余劲。第七句再接再厉,仍用比体。秋蝉高居树上,餐风饮露,有谁相信它不食人间烟火呢?这句诗人自喻高洁的品性,不为时人所了解,相反地还被诬陷入狱,“无人信高洁”之语,也是对坐赃的辩白。然而正如战国时楚屈原《离骚》中所说:“世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在这样的情况下,有那一个来替诗人雪冤呢?“卿须怜我我怜卿”,只有蝉能为我而高唱,也只有我能为蝉而长吟。末句用问句的方式,蝉与诗人又浑然一体了。

  这首诗作于患难之中,感情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语多双关,于咏物中寄情寓兴,由物到人,由人及物,达到了物我一体的境界,是咏物诗中的名作。

  (沈熙乾)

骆宾王

骆宾王(约619—约687年)字观光,汉族,婺州义乌人(今浙江义乌)。唐初诗人,与王勃、杨炯、卢照邻合称“初唐四杰”。又与富嘉谟并称“富骆”。高宗永徽中为道王李元庆府属,历武功、长安主簿,仪凤三年,入为侍御史,因事下狱,次年遇赦,调露二年除临海丞,不得志,辞官。有集。骆宾王于武则天光宅元年,为起兵扬州反武则天的徐敬业作《代李敬业传檄天下文》,敬业败,亡命不知所之,或云被杀,或云为僧。...

骆宾王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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