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茅结园屋。宋代。韩维。诛茅结园屋,日夕所游造。雀来啄其茨,蚓出穴其穾。中虚尚可托,外此非吾保。
《和晏相公触事成咏四首》是宋代韩维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描绘了韩维与晏殊相公一同经历世事的感慨和思考。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诛茅结园屋,日夕所游造。
雀来啄其茨,蚓出穴其穾。
中虚尚可托,外此非吾保。
诗意:
韩维与晏殊相公一同共同努力,建造了一个宁静的茅屋园林,常常在这里游玩。小鸟飞来啄食草茎,蚯蚓从洞穴中钻出。在这个内心宁静的空间中,我们还能寄托一些希望,但这个外部世界并非我们能够掌控的。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描绘诗人与晏殊相公共同建造的园林居所,表达了对于人生境遇的思考和感慨。诗中的“诛茅结园屋”意味着摒弃俗世的纷扰,追求内心的宁静。园林居所成为了他们追求心灵栖息的场所。
诗中描述的小鸟和蚯蚓是自然界中微小而普通的存在,它们的行为与生活状态与人类相比微不足道。然而,这些生物的出现和活动,给诗人带来了启示。小鸟啄食茨,蚯蚓钻出穴,让诗人感悟到生命的顽强和自然规律的存在。
在园林居所的内部,诗人和晏殊相公能够找到一些安慰和托付。他们相信在这个虚幻的世界里,自己还能够寻求到一些安排和庇护。然而,诗人也意识到,这个外部的世界并非他们所能掌控和保护的,带有一种无奈和无力感。
整首诗透露出对于人生困境和无常的思考。诗人通过描绘自然景物和内心感受,表达了对于现实世界的思考和对于人生的疑问。尽管世事无常,但在内心中仍然可以找到一些宁静和希望。这首诗词以简洁而深刻的语言,传达了诗人对于人生意义的思索和感慨。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韩维。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