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处虽高已失身。宋代。苏辙。岭上西行双石人,临溪照水久逡巡。低头似愧南来使,居处虽高已失身。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九会仙馆二绝句之二》是宋代文学家苏辙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岭上西行双石人,
临溪照水久逡巡。
低头似愧南来使,
居处虽高已失身。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苏辙担任使节奉使契丹时的心境和遭遇。诗中的“岭上”指的是途中的山岭,而“西行”表示苏辙向西方前进的旅途。他在山岭上看到了两个石人,它们仿佛正在默默地观察着溪水。这种久久地逡巡、停留观望的情景,与苏辙前行的心境产生了共鸣。
接下来的两句诗中,苏辙低头自省,似乎感到愧疚,因为他是南方的使节,却远离了自己的祖国,居处在北方的异域之中。尽管他在契丹的地位很高,但他内心感到自己已经失去了自由和身份。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自然景物的描绘和主人公的内心独白,表达了苏辙在契丹使节的身份和境遇下的自省和无奈之情。岭上的双石人象征着苏辙自己,而他们对溪水的久久观望,折射出苏辙对自己处境的深思和迷茫。苏辙低头自愧的态度,表明他对自己的行动感到内疚,同时也揭示了他对南方故土的思念和对身份认同的渴望。
整首诗词情感真挚,文字简练而富有意境。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绘,苏辙将自己的心境与大自然相融合,以此来抒发自己的情感和思考。这首诗词既反映了苏辙个人的境遇和情感,也具有普遍性的人生主题,引发读者对身份认同、追求自由和思乡之情的思考。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苏辙。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