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尘土辱。宋代。苏辙。幽轩离纷华,惟有一丛竹。纤梢起余寒,紫笋散轻馥。擢干春雨余,挺节秋霜足。不知岁时改,守此娟娟绿。上有吟风蝉,空腹未尝食。翦伐非所辞,不受尘土辱。
《和鲜于子骏益昌官舍八咏 竹轩》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幽静的轩舍离开了喧嚣的繁华,只有一丛竹子。
细小的枝条上升起余寒,紫色的笋散发着轻盈的芳香。
它抵挡了春雨的洗涤,经受住了秋霜的考验。
不知道岁月的变迁,它守护着一片娟娟翠绿。
上方有吟唱风声的蝉儿,空腹却从未尝过食物。
砍伐它并不能使其屈服,不受尘土的侮辱。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作者赞美竹子的情景。竹子作为中国古代文人喜爱的题材之一,被赋予了深刻的意义。诗中的竹轩是一个幽静的地方,远离了尘嚣繁华的世界。竹子以其高洁的品质和坚韧的生命力,成为一种象征。它在寒冷的时候仍然挺立,即使在岁月的变迁中也保持着青翠的颜色。竹子不仅能经受住外界的考验,还能保持内心的纯净和高尚。诗人通过描绘竹子的形象,表达了他对坚贞不屈、清雅高洁的品质的赞美。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展示了竹子的美丽和品质。诗人通过对竹子的描写,表达了自己对高尚品质和纯净心灵的向往。在喧嚣和浮躁的社会中,竹子成为一种精神寄托,象征着坚持自我、清雅高洁的品质。竹子在季节的更迭中仍然保持着翠绿,展示了它的生命力和不屈的精神。诗中的竹子也具有抗争精神,即使遭受砍伐也不屈服于尘土,这暗示了诗人对困境和逆境的坚韧态度。整首诗以简练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竹子的喜爱和对高尚品质的追求,展示了苏辙独特的写作风格和对自然的独到感悟。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苏辙。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