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一分让

出自宋代邵雍的《未有吟》,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wèi yǒu yī fēn ràng,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
未有一分让,先有十分争。
所丧者实事,所得者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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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未有wèiyǒu意思是没有。
丧者实事:实事shíshì∶实有的事此剧取材于京城实事∶具体的事少讲空话,多办实事。
所得者虚名:(名)不符合实际的名誉。

《未有吟》是宋代哲学家邵雍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未有一分让,
先有十分争。
所丧者实事,
所得者虚名。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人们争斗和争名夺利的社会现象的思考和观察。它通过对权力、利益和名誉的反思,揭示了一种对社会价值观的质疑,强调实事的价值,批判虚名的追求。

赏析:
《未有吟》这首诗词反映了邵雍对社会现象的深刻洞察和对人性的思考。首句"未有一分让,先有十分争"揭示了人们在争夺利益时缺乏让步和妥协的态度,导致了激烈的争斗。这种竞争追求个人得失,忽视了整体利益,使得社会变得紧张和冲突不断。

接下来的两句"所丧者实事,所得者虚名"进一步强调了作者对于社会价值观的反思。邵雍认为,人们在追求虚名时往往忽视了实际的利益和真正的实事,将精力过分集中在名誉和声望的追逐上。实事是指实际的工作、功绩和贡献,而虚名则指的是表面上的声望和名誉。作者通过这种对实事和虚名的对比,呼吁人们应该更加重视实际的贡献和实事的价值,而不是被虚幻的名誉所迷惑。

整首诗词简洁而深刻地揭示了人们在社会竞争中的盲目性和对虚名的追求。它对于社会道德和价值观的反思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引发人们对于名利观念的思考和审视。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邵雍

邵雍(1011年—1077年),字尧夫,生于范阳(今河北涿州大邵村),幼年随父邵古迁往衡漳(今河南林县康节村),天圣四年(1026年),邵雍16岁,随其父到共城苏门山,卜居于此地。后师从李之才学《河图》、《洛书》与伏羲八卦,学有大成,并著有《皇极经世》、《观物内外篇》、《先天图》、《渔樵问对》、《伊川击壤集》、《梅花诗》等。嘉祐七年(1062年),移居洛阳天宫寺西天津桥南,自号安乐先生。出游时必坐一小车,由一人牵拉。宋仁宗嘉祐与宋神宗熙宁初,两度被举,均称疾不赴。熙宁十年(1077年)病卒,终年六十七岁。宋哲宗元祐中赐谥康节。...

邵雍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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